一、起草背景
為了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強市,推進現代化建設。2021年3月18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十章九十五條,依照科技創新鏈條從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科技人才、科技經費和科技金融、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區域與國際合作、創新環境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是未來廣州科技創新工作的總綱,引領和推動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為進一步完善荔灣區科技創新法規政策體系,推動荔灣區科技企業、科創載體、研發機構發展,更好實現科技與產業融合,區科工信局立足區情,擬制了《廣州市荔灣區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扶持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扶持辦法》),經征求區相關職能部門、公眾意見、專家咨詢論證、法律顧問意見等環節,形成本扶持辦法。
二、主要內容
《扶持辦法》共六章十八條。主要圍繞推動科技企業發展 激發產業發展活力;推動科創載體發展,集聚創新發展動能;推動科研平臺建設,強化科研服務能力;推動科技服務發展,完善企業服務鏈條以及具體工作程序等內容展開。
(一)推動科技企業發展,激發產業發展活力。一是科技企業入庫和認定獎勵。通過不同力度的獎勵,引導企業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二是高企落戶獎勵。參照我區原有政策內容,對新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本條款與高企認定獎勵力度持平。三是高企成長貸款貼息。本條款引導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力量用于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加大研發等方面,由非“四上企業”發展壯大為“四上企業”。四是研發投入獎勵。為提高我區每年研發投入的統計數,對納統單位給予統計補貼和增量獎勵。引導納統單位年度研發投入的統計應統盡統,納統單位研發投入逐步增加,進而提高全區的研發投入統計數。五是科技獎勵配套。本條款鼓勵企業多爭取國家、省、市的科技獎項及雙創賽事名次。六是創新創業專項經費。本條款對引進優質企業或項目落地,最高可以給予1000萬元的扶持力度。
(二)推動科創載體發展,集聚創新發展動能。一是認定獎勵。鼓勵我區物業載體轉型升級,登記或申報為科技創新園、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科創載體。二是績效獎勵。對獲得市級績效評價資金獎勵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給予配套獎勵,鼓勵我區園區載體保持創新性,繼續提高園區科技含量。
(三)推動科研平臺建設,強化科研服務能力。一是新型研發機構培育扶持。參照我區原有政策條款,對在荔灣區范圍內建設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建設補助。二是研發機構認定獎勵。對新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按照不同級別,給予50萬至200萬元的獎勵,引導區內優質企業申報建設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提高區域研發基礎能力。
(四)推動科技服務發展,完善企業服務鏈條。一是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獎勵。對科技服務業營收同比上一年度增長的,按增長情況給予營業收入獎勵,引導科技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二是科技服務機構獎勵。在培育和招科引智方面給予獎勵,激勵科技服務機構加大服務力度,幫助引進高企和科研機構落戶我區,提高我區高企和科研機構數量。
三、扶持辦法創新亮點
一是突出重點加大對“四上”企業的扶持力度。根據廣州市最新高企扶持政策,自2021年起各區不再按市區比例配套高企認定獎勵,本《扶持辦法》專門設置了我區高企認定通過和新遷入高企的獎勵條款,并按企業規模區分獎勵。對非“四上”企業,認定或新遷入的高企按10萬元獎勵;對“四上”企業力度加倍,認定或新遷入的高企按20萬元獎勵,突出對“四上”高企更大力度的扶持。新增了研發投入獎勵條款,激勵納統單位加大研發投入,提高我區納統單位對研發投入統計的積極性。新增了對規模以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的獎勵條款。二是提高了獎勵的力度和覆蓋面。新增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獎勵,新增了高企貸款貼息條款,每家高企貸款貼息每年最高可達10萬元,加大了對科技創新載體的獎勵力度。將白鵝潭商務區增加納入新型研發機構培育獎勵的范圍,對引入“雙一流”大學在白鵝潭商務區或海龍圍科創區范圍內建設培育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按不超過建設投入資金的100%,給予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財政經費建設補助,突出對我區“三大平臺”的重點支持。三是填補了科技招商獎勵的空白。新增了與科技招商相關的創新創業專項經費獎勵條款,以研發投入多少為獎勵扶持標準,大力支持引進優質企業或項目落地。新增了對科技服務機構引進高企和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落戶荔灣的獎勵條款,以激發科技服務機構的積極性,打開科技招商新局面。四是明確了政策落實的工作程序。研究“免申即享”事項清單,加快政策兌現和資金撥付流程,提高政策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