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農規字〔2018〕4號
廣州市農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業經市法制辦審查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農業局
2018年11月22日
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廣州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建設一批質量優、效益好、主導產業優勢明顯的專業村,形成競爭力強、特色鮮明的“一村一品”發展格局,促進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推動鄉村振興,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的申報、認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一村一品”專業村,是指產品特色優勢明顯、專業化規模化水平較高、品牌影響力較大、市場競爭力較強、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行政村。
第四條 村主導產業應是特色種植業、養殖業、傳統手工業、農產品加工業,也可以是鄉村休閑、文化傳承、農村電子商務等行業。
第五條 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村申報,做好遴選、初審、推薦等工作。
第六條 “一村一品”專業村的認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優中選好原則。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七條 主導產業突出。村主導產業收入占全村農業經濟總收入50%以上,從事主導產業生產經營活動農戶占村農戶總數的40%以上。
第八條 帶農增收效果較好。主導產業為種植業、養殖業的村,村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0000元;從事其它主導產業的,村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所在鄉鎮(街道)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九條 品牌影響力較大。村主導產業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主導產品必須有注冊商標(鄉村休閑、文化傳承等產業除外);主導產業為種植業、養殖業(花卉等非食用農產品除外)的村,有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或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認證之一。獲得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省級以上名牌認證的村優先考慮。
第十條 組織化水平較高。村有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農戶數占村從業農戶數的比重達到30%以上。與龍頭企業或專業批發市場、超市等有效對接,或開展電子商務營銷的村優先考慮。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廣州市級“一村一品”專業村采取村自愿申報、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評審認定的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 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發動轄區內條件成熟的專業村進行申報,同時做好遴選、初審、推薦等工作,并指導符合條件的專業村按照要求準確填寫申報材料。
第十三條 申報的村需填寫《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申報表》,并提交申報書(含村基本情況、主導產業運行情況、產業優勢及自評情況等)等有關資料,申報主體對提交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十四條 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集體評議、網上公示等程序,符合條件的申報村獲得“廣州市‘一村一品’專業村”稱號。
第四章 監測管理
第十五條 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認定的“一村一品”專業村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日常監督中發現不符合認定標準的村予以取消。
第十六條 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一村一品”專業村日常的培育、建設及監測,按要求報送本區專業村監測及建設發展情況。
第十七條 各區組織推薦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時,村應全部從本區“一村一品”專業村中產生,鎮可單獨上報。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