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資產評估與房地產估價(廣州)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 號)、《省財政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意見》(粵財法〔2020〕2 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資產評估機構聯合監督檢查的通知》(粵財監〔2021〕40 號)的有關要求,廣東省財政廳委托廣州市財政局派出檢查組,于2021年10月18日起對你單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出具的業務報告(必要時追溯至以前年度出具的業務報告)、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治理、專業勝任能力、風險防范機制、質量控制體系、執業質量以及資產評估師掛名執業專項整治情況等進行了檢查。檢查是在你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你單位及其負責人承諾對其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檢查發現主要問題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經抽查,你單位明確業務基本事項程序執行不到位,不符合《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九條規定。
(二)經抽查,你單位收集評估資料不充分,評估資料驗證程序不到位,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二十五條及《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十三條規定。
(三)經抽查,你單位個別工作底稿不完整、不準確,不能有效反映具體程序履行情況,不符合《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三十一條規定。
(四)經抽查,你單位未按法律規定提取職業風險基金,同時在你單位執業的13名現任評估師中,涉及7名資產評估師2020年未在你單位足額購買社保,也未按勞動合同足額發放工資,同時涉及6名資產評估師未簽署評估報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二十一條及《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九條規定。
檢查組就上述事項征求你單位意見后,你單位根據檢查組的處理意見已于2021年10月31日補充提取職業風險基金。
(五)經抽查,你單位部分納入資產評估檔案的資產評估報告缺初步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及《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檔案》第二條規定。
以上事實,有《評估檢查工作底稿》及附件等為證。
二、處理決定
依據《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第三十條及《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責令你單位限期整改,對照檢查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內部治理、人員管理和質量控制,嚴格按照資產評估準則規范執業行為,重視并規范執行資產評估業務基本事項程序,嚴格實施必要的現場調查、核查驗證、分析整理等評估程序,落實對評估資料的完整收集、記錄和保存,按規定為登記執業的資產評估專業人員購買社保,按規定完善工作底稿和資產評估檔案,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和質量控制,提高執業質量和內部管理,防范執業風險。
如你單位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東省財政廳(委托事項)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