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進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依據《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要求,我局對市級許可的14家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含管道燃氣、瓶裝燃氣和車用燃氣)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過程及結果公示如下。
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成立安全專家參加的聯合督導檢查組,采取現場座談、聽取匯報、詢問了解、查閱資料,按百分制對檢查內容所占分值現場進行扣分的方式,對市級許可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進行了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見附件1);4月13日,約談得分排名最后的3家企業,提出問題整改要求;4月14日至4月16日,對檢查得分達不到90分的5家企業進行復檢,受檢企業落實問題整改全部合格(見附件2)。
如有異議,請書面向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反映。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要簽署真實姓名(姓名必須用手寫)和聯系電話,不簽署真實姓名或者自公示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后(以寄出郵戳為準)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20-86662110
地址:廣州市環市西路204號龍飛大廈,郵編:510010
特此公示。
附件:1. 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檢查得分統計表
2. 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復檢情況統計表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市級許可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復檢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