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有關單位,各區發展改革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5〕4727號)轉發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和各區發展改革局按要求將清理總結材料和填報的統計表于11月9日前報送我委,同時發送電子版(郵箱地址:Liangsj1966@126.com),以便及時上報省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1月3日
請下載附件: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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