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督促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市局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要求,采取四項措施在全市開展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加強生產企業監管。要求各區局督促轄區內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對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加強監督檢查頻次,重點檢查企業許可條件保持情況和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通過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等措施,加大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提升質量控制能力。
二是加強對食品銷售者的監管。重點檢查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以及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標簽標識是否規范。
三是開展監督抽檢。對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檢,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對包括產品標簽在內的檢驗項目全覆蓋。
四是加大案件打擊力度。對監督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查處;對抽檢不合格及問題產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確保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安全。
目前,已在全市生產環節抽檢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13批次,經檢驗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