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招徠親子游,廣州查處某商旅服務公司
2021年5月10日,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收到市民舉報廣州某商旅服務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遠程勘驗,發現該商旅服務公司所屬的“某親子游”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涉及詳細的旅游行程介紹、報名費用及支付方式等旅游線路招徠及經營信息。后經現場調查,當事人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人譚某某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