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推進廣州市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及省文化和旅游廳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部署開展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行動期間,執法人員檢查經營單位1619家次,查辦案件31件,有力規范了旅游市場秩序。現將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廣州某國際旅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未載明法定事項案
根據投訴線索,2024年11月,廣州市增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實地調查發現,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變更經營場所未備案。進一步調查時,又發現其涉嫌未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未載明法定事項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實,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網上直播招徠游客、銷售包價旅游套餐,收取游客套餐費用后,將游客信息轉交廣州某旅游服務有限公司,由其以當事人名義跟進后續的咨詢和售后服務。兩公司未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且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與地接社簽訂委托合同。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游客銷售包價旅游套餐合同,未載明法定事項法定事項,且事后亦未與游客簽訂補充協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以及《旅行社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第(五)項之規定以及《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粵文旅規〔2021〕1號)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二)項第2目之規定,廣州市增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責令廣州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廣州某國際商務旅行社未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案
2023年11月,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收到舉報線索,稱廣州某國際商務旅行社與游客梁某等14人未簽訂旅游合同。經查,游客梁某等一行14人通過微信聯系非旅行社員工的沈某參加馬來西亞仙本那旅游團,沈某將梁某等一行14人轉交廣州某國際商務旅行社,由廣州某國際商務旅行社收取旅游費用并具體實施組織梁某等一行14人到馬來西亞仙本那旅游,但未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廣州某國際商務旅行社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722元、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某某(廣州)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案
根據投訴舉報線索,2023年8月,黃埔區文化廣電旅游局對某某(廣州)國際旅行社進行檢查,發現其涉嫌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經立案調查,該旅行社2023年7月組織的云南游旅游活動收入減去支出后不但無利潤,且明顯低于成本價格,同時還收取了購物點返傭。
該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八條、《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一、三項的規定,給予其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壹仟貳佰柒拾貳元伍角整(1272.50元),責令停業7天及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的行政處罰;紀某、劉某分別為云南游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八條、《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一、三項的規定,分別給予紀某、劉某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廣東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旅游者到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國家和地區旅游案
2024年9月,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收到上級轉辦線索,稱廣東省某旅行社涉嫌組織旅游者到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國家和地區旅游。經查,該境外目的地國家未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名單之中,廣東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與2名游客簽訂該境外目的地國家九天游旅游合同并收取相關費用,以拼團的形式交給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團,該團2023年9月30日出團,10月8日返回,未發生特殊情況。該旅行社組織旅游者到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國家和地區旅游的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廣東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600元、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違法線索已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