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教育局,局屬各有關單位,廣東實驗中學、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教考〔2023〕14號)和《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藝術等科目組織實施工作,我局制定《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考試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教考〔2023〕14號,以下稱《省實施意見》)和《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1號,以下稱《市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發揮考試評價的育人功能和正確導向作用,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切實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藝術等科目組織實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性質
中考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其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是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基本依據。根據《省實施意見》和《市實施意見》規定,地理、生物學(含實驗操作)、信息科技、藝術(含音樂和美術)等4個科目屬于錄取參考科目。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對象
適用對象為2024—2026年廣州市初中應屆畢業生和報考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返穗生、往屆生。
(二)考試內容
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命題,堅持以學定考,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全面推進基于核心素養的考試,試題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抓住義務教育階段“培養學生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的實質與核心,以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觀為考試內容,合理確定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探究性、創新性和實踐性試題比例。注重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愛國主義、品德修養、知識見識、奮斗精神、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對學生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在真實情境中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按照“兩考合一”“兼顧畢業和升學”的功能定位,科學合理設置各科目的考試時長、容量、難度和試題結構,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試題,杜絕偏題、怪題。
(三)考試方式
地理科目實行閉卷筆試;生物學科目實行閉卷筆試和實驗操作考試;信息科技科目實行上機考試;藝術科目實行上機考試和實踐考察。
(四)考試時間
地理和生物學(含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信息科技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進行。藝術實踐考察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進行,上機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
(五)成績呈現和使用
錄取參考科目成績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按在全市考生總人數所占比例分別劃分為:A(25%)、B(35%)、C(25%)、D(10%)、E(5%)。
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時,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以下同)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D級及以上。
(六)成績認定及有效期
用于初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長期有效。用于招生錄取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生當年有效。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由轉出地的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可辦理成績轉入。
三、考試實施
(一)考試命題
根據《省實施意見》規定,廣州市中考繼續試行自主命題。進一步建立健全命題管理規章制度,嚴格規范命題程序,完善命題技術規范,強化安全保密工作,開展命題質量評估,不斷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強化試題政治性審查,確保試題正確政治方向。建立并完善命題專家人才庫,明確“入庫”標準,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命題人員培養和培訓,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務精湛的高素質專業化命題隊伍。各區教育局、初中學校、高中學校要積極支持市統一抽調優秀教師參加中考命題。
(二)考務組織
各區要根據本區初中學校分布及考生規模,合理設定考點數量及位置。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規范考場設置和考試實施程序等工作。強化考試隊伍建設,重視考務和監考人員培訓。嚴格執行試卷命題、印制、運送、保管、分發、施考、評卷等全過程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殘疾考生參加筆試考試可向報名點書面提出合理便利申請,市招考辦根據我市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合理便利。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考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招考辦、市教研院、市教育基建和裝備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區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考試工作責任,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形成統一高效的中考工作運行機制,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二)強化條件保障
各初中學校要進一步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嚴格落實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各區教育局要加強對初中學校教育教學指導,加強中考結果的研究分析與教學反饋;加強師資配備及實驗室、計算機室、教學器材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加強考試機構及其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設,提高考試工作規范化水平;大力開展標準化考點建設,提高考點信息化建設水平,改善考試條件,營造平安考試的良好環境。
(三)嚴格考試管理
嚴禁干涉學生參加中考意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員初中畢業生提前離校或不參加中考,中職學校不得招收未接受完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規范考務組織管理,強化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建設,確保考試實施安全有序。嚴格規范成績發布,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以中考成績或升學率排名排隊、表彰獎勵。強化考風考紀建設,加強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做好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更加關注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共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附件:
1.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地理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2.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生物學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3.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科技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4.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下載: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