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廣州港集團與東莞港務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面推動基礎設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港口資源整合,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及穗莞合作邁出堅實的一步。雙方將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契機,共建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穗莞航運體系,科學規劃港口資源,加快兩市碼頭建設,打造世界級樞紐港。
本次簽署的協議中,按照“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互利共贏”的原則,提出既要利用好廣州港的引領作用,又要發揮好東莞港的區位優勢,加快探索東莞港沙角港區、沙田港區、新沙港區等規劃港口資源的開發利用,形成布局合理、集約高效的港口發展格局,提升區域港口發展能力,共同促進區域港口建設、運營及服務能力上新水平,推動“廣州—東莞”組合港建設發展,打造世界級樞紐港。雙方確立合作機制,成立工作小組,推動具體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