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0835-240Z33600421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公用事業技師學院入駐科教城搬遷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宜賓市福臨門搬家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長江大道西段20號3幢1層10號
法定代表人:熊華彬
采購人:廣州市公用事業技師學院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華南路162號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2608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宜賓市福臨門搬家有限責任公司就“廣州市公用事業技師學院入駐科教城搬遷項目”(項目編號:0835-240Z33600421)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設置等問題于2024年4月1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4年5月6日收悉該投訴書。經審查,投訴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的相關規定,本機關于2024年5月11日向投訴人發出《政府采購投訴一次性補正通知書》。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人于2024年5月13日向本機關送達《撤回<投訴書>申請》,要求撤回該項目的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