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訴人:東莞市智成節能環保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樟深大道中路59號五樓
被投訴人1:廣東中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應元路34.36號四層之一房
被投訴人2: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東莞莊路231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榕冠廚房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南草堂村白山前工業區9號101
投訴人東莞市智成節能環保有限公司就“市教育局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科教城新校區搬遷入駐購置項目(食堂大廳家具、廚房設備購置)”(項目編號:GDZC24EB958Z)采購結果等問題于2024年3月21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于2024年4月1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4年4月3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投訴人于2024年4月11日向本機關送達《撤訴函》,要求撤回該項目的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以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