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3-1161
二、項目名稱:廣醫大二期學術會議中心會議音視頻系統建設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成誠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成誠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07-213號(單)1501之C002房號
法定代表人:伍萬得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醫科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東風西路195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廣州成誠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就“廣醫大二期學術會議中心會議音視頻系統建設項目”(項目編號:CZ2023-1161,以下稱“本項目”)招標文件編制不合理、不合法事項,于2023年11月1日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被投訴人于2023年11月7日作出答復。成誠公司因對被投訴人的答復不滿意,于2023年11月2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補正材料,成誠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向本機關重新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1:關于本項目未將“發言話筒”列為采購需求是否屬于采購需求不完整、不明確的問題;投訴事項2:“分布式綜合管理平臺”參數要求“▲6”是否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的問題;投訴事項3:“線材輔材等”無具體數量及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是否屬于采購需求不完整、不明確問題。
投訴人請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采購人修訂招標文件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關于投訴事項: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均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1、2、3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請求:由于投訴事項均不成立,相關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