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3-0188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銷售片區綜合管理服務站服務商項目(2023年)(二次)合同包1(白云、從化及花都片區銷售網點服務綜合管理物流站服務)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力迪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新牛社區民治大道與工業東路交匯處展滔科技大樓C座C615
被投訴人1:廣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99號17樓
被投訴人2: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1:廣州龐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龐龍網絡公司)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東華莊二社東二十三巷3號104房
相關供應商2:廣州匯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稱匯洋物流公司)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大源北路46號林安貨運市場之三棟十樓1001檔
相關供應商3:深圳和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深圳和彩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深圳灣科技生態園9棟B座4樓405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中標供應商龐龍網絡公司和第二中標候選人匯洋物流公司在本項目招標文件商務部分評審項的得分明顯高于首次投標得分,涉嫌提供虛假同類項目經驗的問題。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人關于龐龍網絡公司涉嫌提供虛假材料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該部分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投訴人關于匯洋物流公司涉嫌提供虛假業績材料的投訴事項成立,本機關予以支持。綜上,投訴人的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且影響采購結果。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履行,給相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對于匯洋物流公司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問題,本機關依法另行處理。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專家評審程序,總計26個工作日,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