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LF0121GZ15ZC69
二、項目名稱:陸空口岸專班機場防疫應急供餐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遠泰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同泰路春暉街1號4085號
法定代表人:陳仕鎧
委托代理人:無
被投訴人1:采聯國際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7、23樓
被投訴人2:廣州市商務局(以下簡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295號廣百百貨舊翼商務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廣州遠泰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就“陸空口岸專班機場防疫應急供餐項目”(項目編號:CLF0121GZ15ZC69)招標文件相關問題,于2022年11月8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受理并開展調查核實。在調查核實期間,投訴人于2022年12月15日向本機關遞交《撤訴函》,要求撤回對該項目的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