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HX29680121YLCZ
二、項目名稱:2022年負壓型救護車購置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海喬專用汽車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廣花二路56號
被投訴人 1:廣東華鑫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廣州大道中307號富力東山新天地36樓
被投訴人 2: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竹絲崗四馬路12號
四、基本情況
一、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 招標公告發布時間與中標供應商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的問題。2. 關于評分弄虛作假問題。3. 中標供應商并沒有獲得相關的生產資質。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投訴人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鑒于招標文件存在不符合項目實際需求、評審標準不明確的問題,本項目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本項目應予以廢標。廢標后,采購人應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 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