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流溪河國家森林公園管理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局于2020年12月3日對你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抽查了“廣州市流溪河林場水庫河道管護經費(第二次)”項目(項目編號:SYZFCG-〔2019〕006,以下簡稱“管護經費”項目)、“春夏秋季花卉種植購置經費”項目(項目編號:SYZFCG-〔2019〕007)和“2019年松材線蟲病綜合防治示范點”項目(項目編號:440100-201905-100245-0010)等三個項目。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如下:
一、采購文件編制不規范,未保留每位評委的有效得分。“管護經費”項目在全體評委的商務評分和技術得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算術平均值與價格評審的客觀計算得分作為最終綜合得分,不符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二、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未按規定在財政部門指定媒體公示及備案,涉及?!肮茏o經費”項目、“春夏秋季花卉種植購置經費”項目和“2019年松材線蟲病綜合防治示范點”項目等三個項目的采購合同未按規定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公示備案,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和《關于重申做好政府采購合同備案和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財采購函﹝2018﹞88號)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本機關我局責令你單位結合上述項目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情況報送本機關我局(政府采購監管處)。今后,你單位應加強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學習,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文件編制和采購信息公開行為。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83555988)或廣東省財政廳(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376號,電話:83170030)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1年4月20日
廣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