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DZF-ZCHZB-2025-1461515
二、項目名稱:食材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金谷行農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牛湖社區觀瀾大田路1號2棟103
法定代表人:翁斯嘉
被投訴人1:廣東澤福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663號8棟6樓
被投訴人2:廣州市干部和人才健康管理中心(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長嶺路109號廣州市干部和人才健康管理中心
相關供應商:廣州康源農業有限公司(以下稱康源公司)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江村社北一巷23號201室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6月18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投訴人技術部分“配送服務方案”及“質量保證方案”得分不合理、質疑康源公司主觀分滿分”等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2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請求:由于投訴事項不成立,相關投訴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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