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0877-25GZTP4ZC0214
二、項目名稱:社會化審判輔助服務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漢普法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中山市東區長江北路9號恒泰大廈1001、1002、1003、1004卡之一、1005、1006、1007、1008、1010卡之二、1011卡
法定代表人:宋潤發
被投訴人1: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單元
被投訴人2: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港前大道北99號
相關供應商:廣東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廣東世安公司)
地址:河源市益民街八號市商業局院內附屬樓三樓304號房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4月25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中標供應商中小企業聲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等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案件事實并作出處理決定,由于投訴事項不成立,相關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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