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廣州市房地產管理局于2000年11月23日核發拆許字〔2000〕第153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00〕153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局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21〕第15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商品住宅
二、拆遷地點和范圍:荔灣區逢源路寶源正街16號
三、拆遷人:廣州市恒隆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恒隆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
五、拆遷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止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相關證件;未佩帶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對我局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廣州市寶華路305號
聯 系 人:陳意芳
聯系電話:81816562
拆遷人員名單:陳意芳、陳曦。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