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2023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家用燃氣灶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1批次產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GB 16410-2020 《家用燃氣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對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溫升(操作時手必須接觸部位)、耐熱沖擊、耐重力沖擊、熄火保護裝置、熱效率、燃氣導管、銘牌等13個項目進行檢驗,涉及不合格的項目有:熱負荷、干煙氣一氧化碳濃度。
抽檢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 熱負荷:一方面是閥體噴嘴加工精度不足,燃氣灶具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不到位,沒有做好進廠檢驗和產品的出廠檢驗工作,另一方面是存在虛標行為。
2. 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在設計燃燒器時應充分考慮排放煙氣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在定型驗證時把好第一道質量關,保證燃氣灶具能正常燃燒,不會因氣源壓力及氣源成分變化而出現燃燒不完全。
附件:2022-2023年廣州市家用燃氣灶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