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3年第二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具洗滌劑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0批次樣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14930.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GB/T 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滌劑》、GB/T 30796-2014《食品用洗滌劑試驗方法 甲醛的測定》、GB/T 6368-2008《表面活性劑 水溶液pH值的測定 電位法》、GB/T 13173-2021《表面活性劑 洗滌劑試驗方法》等標準,對總活性物含量、pH(25℃,1%溶液)、去污力、熒光增白劑、甲醇含量、甲醛、砷(As)、重金屬(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 總活性物含量:總活性物含量是指餐具洗滌劑中體現去污效果的表面活性劑在餐具洗滌劑中所占的質量百分比,是餐具洗滌劑中去污作用的關鍵成分,也是衡量餐具洗滌產品去污效果的重要指標。
2. 總活性物含量:不合格可能由以下幾點造成,一是質量把控不過關,生產企業忽視了對原料的質量把關;二是偷工減料,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有意讓原材料以次充好或減少原材料的投入量,導致有效成分不合格。
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廣州市餐具洗滌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