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廚房機械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5批次樣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等標準,對15批次食品加工電動器具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不包括第15.101條的試驗)、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包括第25.14條的試驗)、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耐熱和耐燃、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本次抽查主要不合格項目為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項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未設置聯鎖裝置,導致打開蓋子1.5s內未停止工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高速運動的部件會對用戶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