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4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查了65批次樣品,經檢驗,有3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GB/T 36672-2018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用鋰離子電池》、GB/T 22199.1-2017《電動助力車用閥控式鉛酸蓄電池第1部分:技術條件》,對I2(A)放電、低溫放電、過充電、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放電過流保護、殼體阻燃性、跌落、2hr容量、大電流放電、能量密度、低溫容量、快速充電能力、防爆能力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I2(A)放電、過充電、過充電保護、短路保護、殼體阻燃性、低溫容量、快速充電能力。
主要不合格項目情況分析
電池設計缺陷、生產工藝穩定性差、原材料性能及其一致性的影響:內部質量控制不嚴格,出廠檢驗不到位;銷售者對進貨產品的把關不嚴,銷售者對電池相關標準要求不熟悉,沒有要求出貨方提供全面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材料,缺乏基本的信息核實工作等。
附件:2024年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