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0日10時09分許,位于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106國道下行K2373+098處,發生一起重型自卸貨車與大型普通客車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客車上2人死亡3人重傷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98.02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安委辦對該起事故實行掛牌督辦,市政府成立了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總工會、從化區人民政府等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廣州從化鰲頭鎮聚豐北路“5·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紀委監委介入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門委托了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車輛性能、行駛速度、碰撞速度、載質量、駕駛員等進行技術鑒定。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閱資料、人員問詢、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事故調查組認定,廣州從化鰲頭鎮聚豐北路“5·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
一是湘LE5185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張凌敏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時,超過限制速度、超過核載質量要求且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二是粵A39004D大型普通客車駕駛員葉東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時,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未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掉頭行駛時未注意觀察路面動態。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相關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對相關管理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對相關單位、單位主要負責人、單位管理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對部分單位及人員的其他安全管理問題移交當地政府職能部門處理,對相關政府工作人員履職方面線索移送紀檢機關辦理。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主要教訓,事故調查組提出五項防范措施建議。
(上述內容詳見事故調查報告)
附件:廣州從化鰲頭鎮聚豐北路“5·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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