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的必要。根據中央和省、市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提出“要打造多層次救助體系,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要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強分類動態管理”等重點任務,結合實際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是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的迫切需要。二是銜接好上位法的必要。2021年以來,民政部、省、市陸續出臺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的通知》、《廣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結合基層實際操作等情況,進一步貫徹實施上位法,規范我市低保工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
二、主要內容
本《通知》共十五條,主要內容有:
(一)明確對象范圍。明確廣州市戶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成員可共同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申請人戶籍屬于在廣州市內可遷移的工作單位集體戶口、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政府公共集體戶口之一的,且本人無其他在本市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可單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二)明確不計入家庭收入情形。在民政部、省政策基礎上,沿用我市政策,將家庭成員為國家、社會和人民作出突出貢獻而從各級政府獲得的一次性獎勵和榮譽津貼、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等8類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范圍。
(三)明確低保標準確定因素。將本地低收入居民維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物價水平、財政保障能力、城鄉統籌發展等因素納入低保標準調整的因素,本市實行城鄉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規范分類救濟相關情形。將低保家庭中的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本科以下學歷的學生(含本科)、無子女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認定為廣州市一類或二類“門特”的人員,每月按照低保標準的20%向該成員計發生活補助金,并明確分類救濟資金發放方式及分擔比例。
(五)細化明確就業相關內容。主要包括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就業、靈活就業、創業、務農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上級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就業情形。
(六)調整低保待遇相關執行時間。明確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對低保待遇認定、低保對象死亡以及其他情形作出的待遇調整的辦理時限、待遇生效時間等進行規范, 進一步理順省、市政策銜接。
(七)明確救助管理工作。含有非本市戶籍家庭成員低保家庭的經濟狀況調查、動態管理等相關工作在戶籍地與居住地兩地開展。可在戶籍地與居住地兩地開展外市戶籍人員的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化查詢核對、家庭生活狀況綜合評估以及動態管理等工作經濟狀況核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經濟核查、綜合評估以及動態管理在低保邊緣家庭中開展即可,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確民主評議的具體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規范化。強化低保家庭動態核查的頻率,調整低保家庭的信息化核查頻率為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
(八)明確綜合評估指標內容。在省政策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家庭成員與其義務人之間贍養/撫養/扶養金額的內容。如家庭成員與其義務人之間已就贍養/撫養/扶養金額有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法院判決書等司法文書或有效離婚協議書的,按照文書確定金額計算;無上述文書的,家庭成員申報的贍養/撫養/扶養費與綜合評估指標原則上就高計算。進一步新增綜合評估時收入扣減指標。新增參加社會公益(志愿)服務的,申請前6個月累計超過60小時的家庭,每戶可按0.5個低保標準扣減。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就業的人員,每人可按0.5個低保標準扣減就業成本。
三、咨詢途徑
市民可向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咨詢,電話:020-83179331,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99號(郵政編碼:510030),郵箱:jiuzhuchu@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