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1年5月10日,口岸辦印發了《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2021年8月印發了《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于2021年開展了針對2020年業務的政策兌現相關工作。期間,企業反饋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政策兌現針對每個集裝箱貨值進行單獨統計的兌現辦法,申報工作量大,需提交材料數量多等問題。根據我區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商務局針對企業提出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現修訂了實施細則,形成《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稿)》,通過優化申報數據審核形式,簡化企業申報材料,切實使企業享受到政策紅利。
二、制定依據
相關規范性文件:關于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開口岸規字〔2021〕1號)。
三、主要內容及政策亮點
(一)主要內容。《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稿)》一共六條。第一條為申請條件,規定了申請跨境電商和國際集拼獎勵的企業應具體滿足工商、稅務、統計等條件。第二條為支持跨境電商業務發展,對申請跨境電商網購保稅業務獎勵的相關條件進行進解釋說明,包括數據的核算、進出口業務量。第三條為培育國際集拼分撥業務,對申請出口集拼分撥業務的相關條件進行解釋說明,包括貿易方式代碼、企業注冊地等。第四條為申報材料,明確申請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出口、直購進出口業務增量獎勵和國際集拼出口獎勵的企業應當提交的相關材料。第五條為申報評審程序,明確企業申報兌現的具體流程,包括企業申報、部門審查、審定、公示與撥付獎勵資金。第六條為其他,明確企業違反相關規定后對應的舉措和符合區里其他政策規定的獎勵原則,以及規定政策細則的解釋單位和有效年限。
(二)政策亮點。一是對跨境電商網購保稅業務增量部分按每票0.4元予以補貼,對跨境電商BC進出口業務增量部分按最高每票0.4元予以補貼,以此促進南沙外貿新業態的發展。二是對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的集裝箱年度平均貨值最高給予1500元每柜補貼,在不減少扶持力度的前提下簡化了企業申請材料,更好發揮財政扶持資金的引導作用,進一步調整優化我區外貿結構,爭取逐步降低對市場采購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