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單位予以督查激勵的通知》(以下簡稱《督查激勵通知》)解讀內容如下:
一、《督查激勵通知》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8〕117號),根據市委常委會會議決定以國務院督查激勵措施為基礎制定我市督查激勵方案的有關要求,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參考借鑒湖南、江蘇、浙江三省有關做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相應激勵措施。進一步健全督查正向激勵機制,增強激勵效果,充分激發和調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擔當作為、競相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督查激勵通知》主要內容
《督查激勵通知》共提出27項督查激勵措施,內容涵蓋“六穩”“六保”工作任務,主要涉及深化改革、科技創新、穩定投資、城鄉發展、民生福祉等多個領域。其中對應配套國務院督查激勵事項23項;另外提出我市自設激勵措施4項,分別為“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開展信用創新應用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對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措施獎勵的市牽頭部門、區予以激勵”。
從激勵對象來看,27項激勵措施中,激勵對象為區(含鎮、街)的20項,激勵對象為企業、單位、醫院、法律服務機構等的7項。
從激勵事項牽頭單位來看,27項措施中,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5項,市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等5個部門各牽頭負責2項,市政府辦公廳、市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等12個部門各牽頭負責1項。
三、《督查激勵通知》主要特點
一是有效銜接。國務院共30項督查激勵措施中,涉及我市的有26項(其中可直接爭取的13項),我市實際針對性地提出了23項配套激勵措施。
二是圍繞中心。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的激勵措施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科技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點工作任務。激勵措施形式多樣,包括財政資金傾斜、土地指標獎勵、重點項目布局、先行示范試點等方面。
三是“真金白銀”。激勵措施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先行先試等方面加大激勵支持力度,做到了“真金白銀”激勵,實實在在支持。
四、實施流程
一是從2021年起,各項激勵措施牽頭負責部門于每年5月30日前,根據國家、省和市統一組織的重大督查情況,結合本部門日常督查情況,按照激勵措施具體實施辦法提出擬予激勵支持的區(街、鎮)或單位名單,報送市政府辦公廳。
二是市政府辦公廳梳理匯總后,結合日常工作落實情況,統籌獲激勵的部門、地區和單位,并按程序予以通報。
三是各牽頭負責部門按照激勵措施落實包括實財政資金激勵、土地指標獎勵、重點項目布局、先行示范試點等具體的激勵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