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平臺2942個
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幾年來,廣州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今年1月14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政府規章于3月29日經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9號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將公共法律服務定義為由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為滿足各類主體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而提供的法律服務設施、服務產品、服務活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服務。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集成各類法律服務項目、提供多種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的有效載體。
其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是行政機關直接面向人民群眾提供服務的窗口。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包括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設置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等。目前,廣州市司法行政機關已建成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2942個,推進“智慧司法”升級,成立“廣州普法”融媒體平臺、“云普法”團隊,上線“廣州公共法律服務地圖”“羊城慧調解”“手機秒辦公證”等特色法律服務,形成了“線上30秒、線下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生態圈。
鼓勵提供優質公益性法律服務
《辦法》突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領域,即公益性法律服務,發揚廣州市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人民調解員等法律人才隊伍龐大的優勢,動員社會力量,鼓勵社會參與,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同時,規定鼓勵開展公共法律志愿服務,多種形式地為群眾提供優質的公益性法律服務。鼓勵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將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作為重點服務對象,開通優先辦理“綠色通道”,減收、免收服務費用。
此外,規定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依法對法律援助受援人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鑒定費。
打造粵港澳公共法律服務集聚區
《辦法》支持公證積極參與行政執法活動、司法輔助事務以及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充分發揮預防性司法制度職能作用。同時建立統一的公證、司法鑒定等電子法律文書示證平臺,完善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的開發和融合應用。
鼓勵和支持司法行政部門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合作,促進和完善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的研發和應用;著力打造粵港澳公共法律服務集聚區,推動在廣州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推進本市律師事務所與全球知名律師事務所建立聯合經營和業務聯盟關系,促進涉外法律服務合作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