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稱,自2025年8月22日起,全天禁止黑煙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黑煙車違規進入禁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通告》有效期5年。
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8月2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穗府規〔2020〕7號)就已經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2日。此次發布的《通告》,標志著廣州對黑煙車“零容忍”監管政策的延續,彰顯廣州持續打贏藍天保衛戰,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決心。
《通告》中所稱的“黑煙車”,是指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或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的機動車,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機動車。而且,黑煙車屬于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是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的典型代表。廣州市通過實施黑煙車限制通行措施,加強監管力度,嚴格管控機動車污染排放,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建設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