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1〕141號
關于推薦廣州市第二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中直及省屬駐穗有關單位:
廣州市第一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從2008年4月被聘任以來,積極為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建言獻策,為有效預防和科學應對突發事件做出了突出貢獻,順利完成聘期內各項工作任務。為此,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廣州市第二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評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科學精神、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二)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相關領域突發事件(附件1)處置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或在應急管理領域具有較高的理論造詣,在同行中具有較高的聲望。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65歲以下(兩院院士、特殊專才年齡不限,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年齡可放寬至70歲),在精力和時間上能夠保證參加我市組織的應急管理相關活動。
二、推薦及評聘程序
(一)專家推薦以自愿為原則,各單位在自薦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條件進行初審,填寫《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匯總表》(附件2)和《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登記表》(附件3),并于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前連同電子文檔報送市應急辦(聯系人:彭勇,電話:020-83123197,傳真:020-83123194,電子郵箱:zbs3401@gzgo.gov.cn)。
(二)市應急辦收集、匯總、審核推薦名單后,報市應急委審定。
(三)經審定后,將擬聘請的應急管理專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聘書,聘期3年。
三、專家職責
(一)積極主動為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出謀獻策。
(二)參與應急管理專題調研、課題研究、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活動。
(三)應邀參與協助處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指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等。
(四)完成市應急辦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推薦單位:(蓋章)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務 | 職稱 | 辦公電話 | 住宅電話 | 傳真電話 | 手機 | 電子郵箱 | 從事專業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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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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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 |
工作單位 |
| 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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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學歷 |
| 最后學位 |
|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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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 定職時間 |
| 行政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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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士 | 是□否□ | 特殊專才 | 是□否□ | 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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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電話 |
| 住宅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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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 傳真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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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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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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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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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 (近3年) | (包括相關的學術論著、論文,主持或參與的相關研究項目,參加的相關學術活動以及獲獎情況等) | ||||||
專家所在 單位意見 |
單位 (蓋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 ||||||
推薦單位 意 見 |
單位 (蓋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 ||||||
市應急辦 意 見 |
二○一一年 月 日 | ||||||
市應急委意 見 |
二○一一年 月 日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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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題詞:文秘工作 應急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1年7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