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2〕3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開展農村清潔百日行動的決定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改善我市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市政府決定從11月2日開始,在全市深入開展農村清潔百日行動,力爭經過100天的努力,盡快改善農村環境衛生面貌。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從推動廣州城鄉一體化發展、保障農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農村清潔百日行動的重大意義,認真按照深入開展農村清潔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分工和部署迅速開展活動,使農村環境衛生得到全面改善。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訂計劃,嚴格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財政、農業、建設、環保、國土、規劃、交通、林業園林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配合,確保清潔百日行動順利開展,取得明顯成效。
全市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行動起來,以開展農村清潔百日行動為契機,鼓足干勁,真抓實干,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環衛保潔工作,為全面改善城鄉環境、建設幸福廣州而努力奮斗!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11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