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實施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總體規劃的通告
穗府[2007]52號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總體規劃》已經市政府批準,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二十五條關于“城市規劃經批準后,城市人民政府應予公布”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本規劃是確定花東鎮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發展定位、規模和空間布局的指導性文件;是指導該地區規劃、建設、管理和下一層次規劃編制的依據。
二、花東鎮發展定位為:廣州北部臨空物流產業基地的主要組成部分;臨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區;廣州北部臨空現代農業科技基地及重要交通節點;花都區產業基地組成部分;花都區東部產業和服務中心;未來廣州北部的衛星城。
三、花東鎮人口規模的規劃控制:至2010年(近期)鎮域規劃總人口為23.5萬人,鎮區人口18.46萬人;至2020年(遠期)鎮域人口為32.21萬人,鎮區人口27.3萬人。
四、本規劃范圍包括鎮域總面積208.44平方公里。鎮域城鎮建設用地面積,至2010年(近期)控制在32.14平方公里,至2020年(遠期)控制在42.66平方公里。鎮區城鎮建設用地面積,至2010年(近期)控制在18.48平方公里,至2020年(遠期)控制在24.93平方公里。
五、原則同意本規劃所確定的中心鎮布局結構、功能分區及土地利用規劃、公共設施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市政設施規劃等內容;在下層次規劃中應按市政府高標準建設中心鎮的要求,進一步就鎮中心區布局結構等問題開展深化設計。
六、花東鎮的開發建設按照“優先開發新區,保護疏導舊區”的原則,優先編制近期重點發展地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主要內容有:
(一)行政設施建設:完善花東鎮行政中心的建設,將城鎮基礎建設重心轉移到花東新區,滿足近期行政管理的需要。
(二)道路廣場建設:重點建設花鐘大道、花獅大道、花景大道、花城環路和臨空大道,健全花東鎮城鎮道路網系統。
(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擴建東部水廠等3間水廠,新增2間污水廠;擴建金田、北興2個變電站,新建1個220kv和8個110kv變電站;擴建花東電信端局,新建2個電信端局;擴建推廣、北興郵政支局,新建1個郵政支局;新建6個消防站,6個垃圾壓縮站和14個郵政所。
(四)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善花東、花僑、北興3個舊鎮區的公共服務設施;啟動花東新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大東、聯安中心村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
(五)工業園區建設:繼續開發建設金田、金谷工業區,拓展金田工業區南部組團和華僑經濟開發試驗區一期,整治逕口工業區、北興工業區周邊零散工業用地、倉儲用地。
七、《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總體規劃》應與《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互銜接和協調,分步推進實施。
八、花東鎮在開發建設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本規劃中確定的公路、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通信設施、防汛通道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以及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區、水源保護區、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等,嚴禁被占用或者改變用途。
(二)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規劃核發規劃范圍內的選址意見書。
(三)禁止隨意修改本規劃。確需修改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州市城市規劃條例》等,依法進行修改。
(四)本規劃實施期限屆滿前兩年,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就規劃的實施情況向同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專題報告。
近期建設規劃實施期滿,應當制定下一個近期建設規劃。
九、花東鎮的各項開發和建設應嚴格遵循本規劃逐步推行實施。
十、本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廣州市城市規劃網站,網址為www.upo.gov.cn。
十一、本規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