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9〕19號
關于廣東奧林匹克中心賽區周邊道路工程建設的通告
廣東奧林匹克中心賽區周邊道路工程是我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于2010年12月建成。該項目包括黃云路西延線、環場路東延線、東環路北延線的道路工程及奧體中心立交等相關橋涵、排水、照明、交通、綠化工程,現就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關規劃許可文件確定。
二、工程由市中心區交通項目辦具體負責實施,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和管線遷移工作,由廣州市道路擴建辦公室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實施。自本通告頒布之日起,不得在工程用地紅線范圍內進行搶種和搶建活動,對搶建、搶種的,一律不予補償。
三、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