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7]9號
轉發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粵府[2006]128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各區(縣級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確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圓滿完成,市政府決定成立廣州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普查的相關方案和技術規范的編制和實施,具體協調、指導和督查各區、縣級市的普查工作,并會同市統計局負責數據的統計和分析。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各區、縣級市要抓緊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普查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建立機制,做好保障
各區(縣級市)、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建立科學的工作機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市和區、縣級市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進度撥付,確保及時到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廣州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蘇澤群 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王 東 市政府副秘書長
丁紅都 市環保局局長
王旭東 市統計局局長
成 員:秦耀生 市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葉佑新 市經貿委副主任
林錦全 市財政局副局長
雷鳳英 市建委副主任
李萍萍 市規劃局副局長
梁達波 市農業局副局長
吳乾釗 市環保局副局長
陳 驥 市工商局副局長
熊遠大 市衛生局副局長
楊國權 市市政園林局副局長
徐建韻 市市容環衛局副局長
任 強 廣州警備區后勤部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副局長吳乾釗同志兼任。
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粵府[2006]12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更好地掌握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科學編制環保規劃,為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意義重大。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并以此次普查為契機,強化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章立制,切實提高環境預警應急能力,確保環境安全。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為確保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圓滿完成,省政府決定成立廣東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局,負責普查的相關方案和技術規范的編制和實施,具體協調、指導和督查各地的普查工作,并會同省統計局負責數據的統計和分析。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各地要抓緊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
三、建立分工負責機制,保障工作經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制訂相應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我省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省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進度撥付,確保及時到位。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廣東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林木聲 副省長
副組長:羅 歐 省政府副秘書長
李 清 省環保局局長
卜新民 省統計局局長
成 員:胡中梅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建初 省經貿委副主任
曾志權 省財政廳副廳長
劉錦紅 省建設廳副廳長
林果先 省農業廳副廳長
王子葵 省環保局副局長
鐘偉泉 省工商局副局長
鄭佳樹 省軍區后勤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省環保局副局長王子葵同志兼任。
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國發[2006]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國務院決定于2008年初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面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全國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國家環境安全;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普查的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凡在我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單位均屬普查對象。
普查內容:一是全部工業污染源(《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中的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二是以規模化養殖場和農業面源為主的農業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三是城鎮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醫療廢物等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
三、普查的時間安排
普查標準時點為2007年12月31日。2006年第四季度至2007年底,開展普查的前期準備工作,重點抓好普查方案、技術規范的編制和完善,開展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培訓和宣傳等工作。從2008年初開始,各地組織開展普查和數據庫建設,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09年,環保總局組織對普查工作進行驗收、數據匯總和結果發布。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相關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總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并會同統計局負責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根據污染源普查的特點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普查工作,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充分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普查的經費
全國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凡在我國境內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曾培炎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張 平 國務院副秘書長
周生賢 環保總局局長
謝伏瞻 統計局局長
成 員:李東生 中宣部副部長
姜偉新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剛 財政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危朝安 農業部副部長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王玉慶 環保總局副局長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李買富 總后勤部副部長
主題詞:經濟管理 污染 普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