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2〕10號
印發《關于加強廣州市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市農業局《關于加強廣州市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農業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關于加強廣州市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決議》、省政府《關于加強動物防疫工作議案的辦理方案報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實施辦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召開的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省政府確定的用5年時間,建立健全省、市、縣(區、縣級市)、鎮四級動物防疫網絡,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的目標,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與規劃。
從2002年起至2005年,用4年時間建立、健全市、區(縣級市)、鎮三級動物防疫網絡,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體系的建設,使我市動物防疫工作躍上新臺階。
(一)廣州市畜牧獸醫總站的建設是我市三級動物防疫網絡建設的重中之重。建設高標準的動物疫病監測中心,使之具備快速處理動物疫情的能力;完善動物防疫監控網絡,使之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二)按本方案的標準,建設8個區(縣級市)級獸醫防疫檢疫站。
(三)按本方案的標準,建設26個重點鎮、珠江管理區以及40個普通鄉鎮畜牧服務機構。
(四)從化市畜牧獸醫中心站及該市6個鄉鎮畜牧服務機構已列入省補助范圍,其建設按省的辦法執行。
(五)天河、海珠、芳村、黃埔4個區所屬各鎮和白云區的新市、同和、石井共10個鎮畜牧服務機構的建設,由各區根據實際情況,按本方案的標準由區、鎮兩級財政投入資金建設。
二、建設標準。
(一)廣州市畜牧獸醫總站。
1.人員配備:按職能、業務工作的崗位配備管理與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或碩士以上人員不少于15%,中級職稱或大學本科學歷人員不少于40%,熟練掌握實驗室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0%。
2.辦公、實驗場地建設:辦公用房面積130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實驗室建設須達到GMP標準,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與配備的先進科學儀器相適應,其中潔凈度達10000級的實驗室面積200平方米,潔凈度達100000級的實驗室面積300平方米,清潔級實驗室500平方米;配備專門的動物試驗場,面積為200平方米;配備專門的冷庫,與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相適應。
3.儀器設備的配備:配備先進的科學儀器設備,包括微機(疫情信息處理及管理系統、疫病診斷及分析系統、防疫技術資料管理)、臺式高速離心機、低溫高速離心機、普通離心機、冷凍切片機、超聲波處理機、氣相原子吸收光譜儀、液相原子吸收光譜儀、測汞儀、分光光度計、石蠟切片機、組織搗碎機、血液分析儀、酶標儀、電泳儀、二氧化碳培養箱、普通生化培養箱、電子天平、干燥箱、小型冷凍干燥機、倒置顯微鏡、熒光顯微鏡、解剖顯微鏡、超凈工作臺、超低溫冰柜、低溫冰柜、普通冰箱、酸度計、真空泵、液氮貯存設備等,以及其它為保證診斷、檢驗、監測工作正常開展的配套設施及器具。
4.實驗室工作能力:具備常見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科研能力,對常規中毒病檢測和診斷能力,以及肉品質量標準常規項目的檢測、科研能力;能對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的常見疫病進行研究,應用新科技成果,為動物防疫工作服務,使之具有較強的技術推廣、技術培訓能力;能對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的罕見病和新疫病進行研究,并提出控制疫病的有效措施;能開展細菌、病毒的分離鑒定,常見寄生蟲的初步鑒定,常規的血清學監測;能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動物疫情調查,指導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計劃的實施。使我市的動物疫病監測機構達到進出口檢疫機構同等水平。
(二)區(縣級市)級畜牧獸醫中心站。
1人員配備:按編制指標配足工作人員,其中高級職稱或碩士以上人員不少于2人,中級職稱或大學本科學歷人員不少于30%,初級職稱人員不少于30%,熟練掌握實驗室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2.辦公、實驗場地建設:辦公用房面積20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實驗室面積200平方米以上,與配備的先進科學儀器相適應,其中潔凈度達100000級的實驗室面積100平方米,清潔級實驗室100平方米。
3.儀器設備的配備:配備與開展業務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包括微機(疫病診斷及分析系統、疫病資料管理)、普通離心機、石蠟切片機、酶標儀、普通生化培養箱、干燥箱、生物顯微鏡、解剖顯微鏡、超凈工作臺、電泳儀、低溫冰柜、冰箱等,以及其它為保證診斷、檢驗、監測工作正常開展的配套設施及器具。
4.實驗室工作能力:具備常見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能力;能開展常見寄生蟲的初步鑒定,常規的血清學監測;能指導鄉鎮畜牧獸醫站做好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使我市區(縣級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技術能力處于全省縣級站的領先水平。
(三)重點鎮畜牧服務機構。
1.人員配備:按編制指標配足人員,其中中級職稱或大專學歷以上人員不少于2人,初級職稱或中專學歷人員不少于2人,熟練掌握實驗室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
2.辦公、實驗場地建設:辦公用房面積20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實驗室面積6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實驗環境,與儀器設備的配備相適應。
3.儀器設備的配備:配備與開展業務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包括微機(疫病診斷及分析系統、疫病資料管理)、普通離心機、普通生化培養箱、干燥箱、生物顯微鏡、解剖顯微鏡、冰箱等,以及其它為保證診斷、檢驗工作正常開展的配套設施及器具。
4.實驗室工作能力:具有動物疾病的臨床診療、簡單的細菌染色觀察和寄生蟲觀察能力,能較好地掌握防疫信息,指導轄區內的動物防疫工作。使我市重點鎮畜牧獸醫站的技術能力處于全省鎮級站的領先水平。
(四)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
1.人員配備:按編制指標配足人員,其中中級職稱或大專學歷以上人員不少于1人,初級職稱或中專學歷以上人員不少于2人。
2.辦公、實驗場地建設:辦公用房面積15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實驗室面積50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實驗環境,與儀器設備的配備相適應。
3.儀器設備的配備:配備與開展業務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包括普通離心機、普通生化培養箱、干燥箱、生物顯微鏡、解剖顯微鏡、冰箱等,以及其它為保證診斷、檢驗工作正常開展的配套設施及器具。
4.實驗室工作能力:具有動物疾病的臨床診療、簡單的細菌染色觀察和寄生蟲觀察能力。
三、資金來源。
(一)廣州市畜牧獸醫總站的建設與市動物疫病監測中心的建設合并考慮,建設資金根據建設進度由市計委會同市財政局解決。
(二)區(縣級市)畜牧獸醫中心站的建設資金由區(縣級市)本級財政解決,根據項目建設完成的時間要求分階段投入。
(三)26個重點鎮、珠江管理區及40個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的建設:辦公及實驗室用房建設資金由區(縣級市)、鎮兩級財政解決,新建或重建的鎮級畜牧服務機構應根據省、市的有關要求,做好動物防疫網絡的建設規劃,使規劃更符合實際并具有超前性,每個站辦公用房建筑面積應在200平方米以上;實驗室條件控制及儀器設備由市、區、鎮三級財政按3:3:4的比例,根據項目建設的進度分階段投入。
(四)從化市畜牧獸醫中心站及該市的6個鄉鎮畜牧服務機構(已列入省補貼范圍)的建設資金,市財政根據省的要求落實配套資金。
四、建設項目進程。
(一)2002年至2005年,市投入的動物防疫網絡建設項目進程安排如下:
序號 建設內容 建設數量
合計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 廣州市畜牧獸醫總站 1 2 0 0
2 重點鎮及珠江管理區畜牧服務機構 27 6 10 11 0
3 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 40 0 0 20 20
*從化市畜牧獸醫中心站及該市的6個鄉鎮畜牧服務機構(已列入省補貼范圍)的建設,按省安排的項目進程執行。
(二)區(縣級市)畜牧獸醫中心站的建設按規定的建設標準于2004年完成。
五、計劃資金投入。
(一)市投入范圍動物防疫網絡建設項目基建及實驗室儀器計劃投入資金如表:
表一、市投入范圍動物防疫網絡每個站的建設計劃投入資金情況表
單位:萬元
序號 建設項目名稱 每個站
投資額/已投入 投資
總額 資金來源
市投入 縣配套/自籌 鎮配套
1 廣州市畜牧獸醫總站 基建投入 625/290 625 525 /100
實驗室環境控制 200 200 200
添置儀器設備 120/120 120 120
小計 945/410 945 845 /100
2 26個重點鎮及珠江管理區畜牧服務機構 儀器設備投入 4 108 32.4 32.4 43.2
實驗室環境控制 6 162 48.6 48.6 64.8
小計 10 270 81 81 108
3 40個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 儀器設備投入 2 80 24 24 32
實驗室環境控制 3 120 36 36 48
小計 5 200 60 60 80
合 計 1415 986 141/100 188
注:
(1)從化市畜牧獸醫中心站及該市的6個鄉鎮畜牧服務機構,已按省要求于2000年市財政落實14萬元配套資金。
(2)26個重點鎮和珠江管理區畜牧服務機構的實驗室條件控制及儀器設備投入的資金,每個站為10萬元,由市、區、鎮三級財政按3:3:4的比例投入,即分別投入3萬元、3萬元和4萬元。
(3)40個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的實驗室條件控制及儀器設備投入的資金,每個站為5萬元,由市、區、鎮三級財政按3:3:4的比例投入,即分別投入1.5萬元、1.5萬元和2萬元。
表二、市投入范圍動物防疫網絡計劃投入資金年度安排表
年度 序號 建設項目 每個站
市投入
(萬元) 數量
(個) 市投入
/自籌
(萬元) 市投入金額
年度合計/
自籌(萬元)
2000年前已落實 1 市動物疫病監測中心 410 1 310/100
2002年 1 市動物疫病監測中心 220 1 220 238
2 重點鎮畜牧服務機構 3 6 18
2003年 1 市動物疫病監測中心 315 1 315 345
2 重點鎮畜牧服務機構 3 10 30
2004年 1 重點鎮畜牧服務機構 3 11 33 63
2 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 1.5 20 30
2005年 1 普通鎮畜牧服務機構 1.5 20 30 30
合 計 986/100
*計劃資金投入說明:
為避免重復建設,市對動物網絡建設所需資金,每年由市農業局和財政局,按方案的標準和要求對計劃實施單位進行審核。單項已達標的站,該項原則上不予安排資金;單項未達標的,由該站提出申請,由市財政局、市農業局根據實際情況審批及安排資金,缺什么補什么,務求物盡其用,不浪費資金。
(二)未達到本方案建設標準的區(縣級市)畜牧獸醫中心站,各區(縣級市)須按照本方案規定的完成時間,由區(縣級市)財政安排資金建設。
(三)未達到本方案硬件建設標準的鎮畜牧服務機構,各區(縣級市)須按照本方案規定的進度,由區(縣級市)、鎮兩級財政安排資金建設。
六、動物防疫網絡建設資金管理。
(一)市級資金由市農業局根據動物防疫網絡建設進度,編制年度計劃,送市計委、市財政局審核后聯合下文劃撥。
市級動物防疫網絡建設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先由區(縣級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填報《動物防疫網絡建設協議書》,向市農業局提出申請,經市農業局核實、匯總后送市計委、市財政局審核后聯合下文。區(縣級市)政府對動物防疫機構建設投入要作出4年規劃,向市農業局提出申請并填寫《協議書》,按協議書組織人員對建設資金、用地的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于領導重視、規劃落實、資金到位的區(縣級市)、鄉鎮給予優先補助;對在限期內無規劃的單位,市暫緩安排市級資金。
各區(縣級市)政府必須落實建設資金,務必按時按質完成動物防疫網絡建設。
各區(縣級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訂相應的項目建設資金、進度等計劃,報市農業局匯總后送省農業廳備案,并簽訂完成動物防疫網絡建設的《任務書》。
(二)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及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對動物防疫網絡建設資金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項目計劃投放,對基建項目要按工程進度撥款。由政府統一招標采購儀器設備的資金,要由同級財政部門集中支付。要監督資金的專款專用,各部門不得用項目資金購置通信、交通設備,或用于彌補辦公經費和人員經費。對動物防疫網絡建設資金不落實或挪用建設資金的,要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審計機關對動物防疫網絡建設資金要加強審計監督。各級審計機關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市審計局將進行抽查。
七、組織領導及管理。
(一)我市動物防疫網絡建設實施情況,要自覺接受市、區(縣級市)人大的監督。建議各區(縣級市)人大監督本區(縣級市)政府,把動物防疫網絡所需資金列入政府財政預算。
(二)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領導,采取有力措施,把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納入領導班子的議事日程,要把動物防疫工作作為各區(縣級市)政府考評和政府領導任期責任制的重要內容之一。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繼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規劃,切實做好動物疫病的預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動物防疫檢疫人員的行為,改善服務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和動物防疫執法水平;各區(縣級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及動物防疫機構,要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要建立健全動物防疫執法責任制度,加強執法檢查監督,堅決查處違法行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防疫,敢于執法,嚴于執法,更好地維護動物防疫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區(縣級市)、鎮兩級政府必須根據農業部、林業部、水利部、人事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穩定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通知》〔(1993)農(政)字第4號〕,以及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財政支持農業技術推廣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粵財農(1996)7號〕精神,落實有關政策,解決鄉鎮畜牧獸醫站的“三定”及事業費、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我市共有82個鄉鎮畜牧獸醫服務機構,編制人數有631人,財政部門應按鎮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待遇給予核撥經費,把畜牧獸醫站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創造有利條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動物防疫隊伍。
(四)市、區(縣級市)的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4年工作規劃,進一步完善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建設,制定《廣州市動物診療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管理,建立和健全《廣州市屠宰場及動物飼養場動物防疫條件要求》、《廣州市動物檢疫管理規范》、《廣州市動物檢疫員、監督員管理及考核辦法》、《廣州市鄉鎮畜牧獸醫站管理辦法》等,對動物防疫工作實行制度化、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動物疫病的綜合防制能力,切實做好動物防疫、檢疫、防疫監督等職能工作。
(五)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必須花大力氣,按動物防疫網絡建設標準的要求配備人員,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動物防疫隊伍,優化年齡結構,進一步提高動物防疫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市、區(縣級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必須強化管理,強化業務技能的培訓工作,加大動物防疫執法力度,強化依法防疫滅病工作。按要求做到防疫到位、檢疫到位、監督到位、服務到位。
(七)我市動物防疫網絡建設在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由市農業局根據省農業廳的部署統一規劃,組織實施。
(八)在我市動物防疫網絡建設期間,市農業局應將每年年度計劃報市政府備案;每年年終,應向市政府匯報本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市政府將每年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一次檢查。
本方案由市農業局負責具體實施,各級政府及計劃、財政、機構編制、工商、衛生、交通、經貿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