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4〕2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廢止《轉發市信息辦關于建設廣州市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驗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鑒于廣州市建設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驗區的有關工作已完成,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轉發市信息辦關于建設廣州市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驗區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09〕45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4年11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