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7〕2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消防工作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消防工作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公安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3日
廣州市消防工作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2016—2020年)
為進一步推進“十三五”時期消防工作,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廣東省消防工作“十三五”規劃》和《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本規劃。
一、“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區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防事業快速發展,消防安全工作取得顯著進步。
(一)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持續優化。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不斷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有效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全面實施,消防綜合整治多措并舉,城鄉消防安全環境不斷改善,我市火災隱患專項整治成績位居全省前列,火災形勢持續保持平穩,未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
(二)消防法制機制建設推進有力。我市首部地方性消防法規《廣州市消防規定》編制工作全面啟動,《廣州市“三合一”有獎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等6個規范性文件頒布實施,消防工作約談督辦、火災隱患有獎舉報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等工作機制有效推行,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消防執法稽查服務、社會單位標準化管理等消防長效機制逐步完善,消防工作連續三年在市工商聯組織的職能部門行風評比中獲得第三名。
(三)基層消防基礎工作創新發展。全國首推基層微型消防站建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模塊化管理率先實施,消防區域聯防體系逐步建立,基層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斷完善,廣州基層消防工作經驗在全省、全國推廣。
(四)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高層、地下、石油化工、供水等專業隊站全面加強,基地化、多點化、全天候應急保障體系逐步完善,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經驗全面推廣,以公安消防隊為核心、政府專職消防隊為主體、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隊為輔助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成。
(五)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頒布實施《廣州市城市消防規劃(2011—2020年)》,全市新建消防站25座,改造消防訓練基地1個,新購置各類車輛162臺,器材3.7萬余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14527個,改造消防車道262條共281.8公里,新建并投入使用區域指揮平臺12個,計算機輔助決策、視頻遠程傳輸、衛星應急通信等先進技術廣泛應用,城市抗御火災事故能力整體提升。
二、全市消防工作形勢分析
過去五年,我市消防工作取得顯著成績,但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仍然薄弱。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責任尚未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不夠健全,對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消防工作考核不夠規范,督查力度不強,考評結果運用不到位,街道(鎮)一級消防組織缺失,部分地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沒有實體化運作。
(二)社會火災防控難度不斷增大。老城區舊建筑、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場所消防安全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伴隨城市快速發展的高層、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不斷增加,多種致災因素和火災危險源大量涌現,火災防控難度日益增大。
(三)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仍然薄弱。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孤寡老人、兒童等群體的消防安全意識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低下,消防宣傳工作還有盲點。“十二五”期間發生的亡人火災事故,大部分涉及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群體。
(四)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消防站點建設總量不足,郊區市政消防管網建設滯后,消火栓建設率和完好率不高,未能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管理;一些重點鎮、中心鎮未按規定編制消防規劃,物流園區、工業園區消防設施不足,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體制有待改進。
三、“十三五”消防工作規劃目標
“十三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以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為推動廣州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設全面上水平、率先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消防法規體系逐步健全。以《廣州市消防規定》為核心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頒布實施,以預防為主、規范管理為目標的消防技術地方標準全面施行,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地方消防法規和標準體系逐步健全。
(二)消防責任制度有效完善。編制實施《廣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明確鎮(街)專門機構負責消防工作,村(居)志愿消防組織力量明顯增強,消防工作檢查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有效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黨委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負專責、社會單位負主責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三)火災防控水平顯著提高。消防信息科技支撐作用有效發揮,消防物聯網平臺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不斷健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有效開展,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成效顯著,火災事故明顯減少,全市年度火災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控制在0.24人以內,社會面火災形勢持續保持穩定。
(四)公共消防基礎更加夯實。全面落實《廣州市城市消防規劃(2011—2020年)》《關于加快推進廣州市規劃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公安消防部隊2016—2020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同德圍等27座城市消防站和北區戰勤保障基地、全市消防科普宣教中心全面建成,區域級消防指揮中心建設全面完善,裝備結構和質量性能進一步優化,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暢通,市政給水管網的消防水源覆蓋率和完好率達95%以上。
(五)應急救援能力全面增強。執勤訓練改革深入推進,指揮調度高效順暢,12個區域指揮中心全面建成,滅火救援裝備結構合理,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壯大,消防職業化發展進程加快推進,公共消防安全信息網絡共享和大數據研判機制建立,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和社會聯動機制健全,“建設集約化、應用平臺化、數據集群化、服務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新體系基本形成。
(六)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消防宣傳“七進”(進機關、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網站)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重點人群普遍接受消防教育培訓,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對員工教育培訓率達到100%,街道、社區對居民消防宣傳教育率不低于90%,公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達85%。
四、主要工作任務
(一)嚴格落實消防責任,提升社會消防工作水平。
1.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建立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制度,市、區兩級政府每年至少召開1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消防工作,研判消防安全形勢,解決消防工作難題。制定實施《廣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及《廣州市消防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黨委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管理職責,建立以落實消防工作職責情況作為責任追究重要依據的過程監督體系。將消防安全納入黨委政府工作督查、目標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廣州創建考評范圍。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實施考核問效,檢查考評結果作為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落實考評結果應用。
2.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職責。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全面負責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確定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安全專項經費,開展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全面構建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管理、自我整改”的監管體系,主管部門對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采取行政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及時全面消除隱患。成立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委員會,將消防安全與本部門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定期分析解決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重大事項,對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市政府將各行業部門消防工作情況納入行業考核評議范疇,實行消防安全否決制,對各職能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監督和檢查。
3.強化基層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街道(鎮)消防工作職責,明確承擔街道(鎮)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的機構和人員。健全村(居)全覆蓋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明確基層網格員消防工作職責,配齊網格巡查終端,實現與平安綜治系統有機融合,2017年消防網格化信息系統應用率達到100%。強化行政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消防工作職責,按標準配齊建強微型消防站人員和器材裝備,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發揮專業安全評估機構專業力量優勢,委托定期調研評估典型區域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現狀,提出消除、預防和降低火災危險性的對策措施,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強化社會單位主體責任。實施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達標工程”和“消防安全自我評定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消防安全自評的制度。結合廣州市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建立火災易發、高發并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高危行業、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等級評定和信用等級制度,制定《廣州市社會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納入信用體系應用制度》,將消防安全違法情況納入單位、個人誠信檔案,對涉及行業性、區域性的消防安全問題,由政府或有關部門牽頭每年組織考核評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推動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將考核結果作為單位項目審批、貸款、保險等信用等級評定的參考依據。
(二)深化依法依規治火,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1.健全消防法規體系。根據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加快推進《廣州市消防規定》立法進程,力爭2018年正式頒布施行。結合廣州實際,制定《大型專業批發市場設計防火規范》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訂《廣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加強基層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倉庫消防安全、高層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電氣火災防控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標準建設,形成高于國家標準、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法規標準體系,為我市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2.強化火災隱患整治。堅持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相結合,加強對人員密集、易燃易爆、高層地下建筑、城中村、專業市場等場所監管,實施“三小”場所消防安全等級管理。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對區域火災風險和火災隱患重點地區開展評估驗收,切實提高治理質量和驗收效果。各區要結合轄區實際,以街道(鎮)為單位,探索建立轄區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聯防組織,加強分區域分行業的社會消防聯防聯控,開展互查互檢,提高區域應急聯動能力,2017年底全市街道(鎮)要100%建立區域聯防組織。完善火災隱患公眾舉報平臺,擴大有獎舉報范圍,探索重大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措施,拓寬群眾參與和監督消防工作的渠道。制定《“三合一”場所聯合執法實施規范》,明確各區由區政府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針對“三合一”場所聯合執法,堅決清除違規住人問題。建立執法權力清單,強化消防工作便民措施,優化窗口服務舉措,提升人民群眾對消防工作的滿意率。
3.創新科技防控措施。結合“智慧廣州”建設,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整合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等信息資源,研究開發集智能采集、匯總、分析、發布及輔助決策等功能為一體的“社會消防管理平臺”,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高危單位的火災報警、消防聯動控制、視頻監控、消防巡查等系統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加強維護保養,提高火災動態防控水平。根據廣州村(居)火災多發,“小火亡人”等特點,在老舊居民樓、城中村、出租屋、“三小”等場所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應急廣播和電氣火災報警裝置,強化技防物防措施,力爭2020年安裝率超過50%。
4.強化社會化消防宣傳。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我省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粵委辦發電〔2014〕79號)要求,建立消防宣傳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督導機制。市、區各職能部門和市屬新聞媒體至少安排1人負責消防宣傳工作。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傳播媒體應配合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并確保一定的宣傳發布量。建成市、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體驗中心、消防主題公園、消防宣傳示范街,市公安、教育、林業園林、城管等部門及市科協要將消防主題公園、科普體驗館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納入日常管理范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和消防宣傳產品研發。重點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列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廣泛開展對轄區群眾特別是“三小”場所以及出租屋業主的全員培訓;鼓勵發展“社區消防宣傳大使”、志愿服務團隊、社工義工、高校學生等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城市社區、建制村至少成立1支消防志愿者服務隊,高校成立大學生消防志愿者協會,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御火災的能力。加強消防行業從業人員職業化水平,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辦消防培訓機構,全面推進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行業部門系統培訓、特殊工種專業培訓、外來務工人員培訓等相關工作中。
(三)筑牢消防安全基礎,提升火災防御整體水平。
1.加快推進城鄉消防規劃實施。建立完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統籌,各區政府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規劃委、公安消防局等相關部門配合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明確各區政府的主體責任,將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市、區兩級政府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評機制。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應盡快編制出臺覆蓋相應行政區域的消防專項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并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專項規劃應重點對已經發展改革部門立項并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近期重點消防設施進行梳理,涉及確需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調整的,應按照程序會同國土規劃部門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工作。國土規劃部門要在行政審批過程中依據現有消防專項規劃的要求控制并預留規劃消防基礎設施的建設發展用地,固化現有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
2.大力推動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立足專業化、規范化,采取“代建制、交鑰匙”的建設模式,完成在建的5座消防站及中心城區規劃的22座消防站建設(具體任務見附件)。中心城區重點抓好已規劃布點、但用地條件不成熟的其余消防站的用地和規劃調整工作,非中心城區要結合“城中村”改造、“三舊”改造、重點區域整治、功能平臺建設、重點工程、房地產開發等項目實施,加大配套消防站建設力度。立足城市規劃布局特點和消防部隊任務職能轉變新常態,大力推進與廣州城市安保及救援形勢任務相適應的消防科普宣教中心,以及集中輻射型的北區戰勤保障基地和多點保障型的東、南、西區戰勤保障基地建設。推進市、區兩級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全市建成戰勤保障基地,各區建成戰勤保障點,健全各類社會聯勤保障機制,堅持平戰結合、訓戰一致,實現物資儲備、技術保障、人員培訓到位。
3.著力提升消防通信指揮水平。強化城市119接處警調度能力,將全市106支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指揮網及119接處警系統,推進圖形化、數字化滅火救援預案系統建設,研發智能化移動指揮終端,實現一鍵式應急調度功能,指揮模式由人工判斷向計算機輔助決策轉變。建設北斗衛星消防服務平臺,升級車載定位終端,對接公安警用北斗位置服務系統,實現跨區域、跨警種的位置共享。推進消防數據云平臺與市政府信息化云平臺實現信息互通。對交通、供水、醫療、安全監管、救援物資企業等社會應急救援數據資源進行收集匯聚、深度整合和挖掘分析,構建消防大數據應急資源服務平臺。研發并推廣單頻點自組網技術PDT(數字集群協議)警用數字集群及LTE(通用移動通信技術的長期演進)寬窄帶融合專網建設,解決地下、超高層無線通信盲點問題,提升針對各類重特大災害的應急通信保障能力。
4.全面落實城市消防水源建設。合理布局城市供水管網及設施,推動消火栓、供水管網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推動市政消火栓進行統一編號施行“數字化”管理,加快推進城中村消防供水改造,提高城市消防供水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將天然、人工水體納入消防水源布點規劃,充分利用各類天然、人工水體作為消防應急或備用水源,由水務部門牽頭制訂天然水源取水點的管理辦法,加強日常使用維護管理。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與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供水管網的全面連通,形成全市供水系統互聯互通、分片分區管理的格局,整體提高供水安全性和應急能力。
(四)突出隊伍素質建設,提升應急救援綜合水平。
1.壯大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全面建強以公安消防隊為核心、政府專職消防隊為主體、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隊為輔助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適當增加政府專職消防員,緩解現役警力不足的問題,確保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備政府專職消防員。制定廣州市專職消防隊(包含鎮街、企業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規定,逐步完善專職消防員招錄、管理機制。探索推行街道(鎮)專職消防隊統一由當地消防大隊管理的模式,實現統管統訓。進一步加大街道(鎮)、企業專職消防隊按照標準建設的力度,到2020年實現街道(鎮)專職消防隊按標準建隊。按規定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大型企業,配齊人員和車輛裝備,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推動社區(村)、重點單位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區(村)按標準建成微型消防站。街道(鎮)組建的專職消防隊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納入同級街道(鎮)財政保障。拓寬政府專職消防員職業化發展道路,探索建立政府專職消防員退出保障機制,完善政府專職消防員醫療、積分入戶、子女入學入托等各項福利保障機制,確保隊伍穩定發展。
2.強化消防專業隊伍建設。將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按照省消防總隊專業消防站建設標準,依托公安消防特勤隊伍建強地下建筑事故處置專業隊和地震救援重型專業隊。在天河區加強高層建筑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在黃埔區和南沙區加強石油化工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在海珠區加強軌道交通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在越秀區加強人員密集場所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在荔灣區和黃埔區加強城市綜合體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在白云區加強地震救援重型專業隊建設,在番禺區加強地震救援輕型專業隊建設,配齊配強滅火救援器材,積極構建全覆蓋的立體化滅火救援網絡體系。在全市分東、南、西、北、中五個片區分別配備遠程供水車組和專業移動排煙裝備,解決大型火場供水、排煙問題。建立基地訓練模式,不斷強化官兵在高溫、有毒、缺氧、濃煙等復雜、危險情況下的攻堅實戰能力。2018年底前,完成地下隧道、液化氣罐、化工裝置、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模擬訓練設施建設。
3.優化實戰器材裝備結構。主動適應滅火救援戰斗現代化、多元化、立體化的裝備需求,進一步優化裝備結構,實現裝備質量性能新提升。“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建公安消防站繼續按“3+2”(1臺城市多功能主戰消防車、1臺搶險救援消防車、1臺舉高類消防車、2臺水罐或泡沫消防車)標準配齊消防車輛;各區中心消防站要配備50米以上舉高車、重型水罐車、充氣車、器材保障車(移動器材車)等消防車輛,提高應對轄區內典型災害事故能力;制定消防車輛淘汰報廢計劃,逐年更新超期服役和性能不達標的消防車輛;進一步優化舉高、專勤、戰勤保障消防車的配備比例、性能和智能化水平,全市舉高、專勤、戰勤保障消防車比例分別達到18%、22%、12%。建立重點區域裝備建設評估論證制度,針對“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火災撲救需要,加強大流量、遠射程泡沫消防車多劑聯用消防車、舉高消防車、排煙消防車、化學事故救援消防車、高倍數泡沫消防車、多功能滅火機器人、無人飛行器、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等攻堅裝備配備,提升消防隊伍處置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石化企業以及大型綜合體等特大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能力。
4.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應急聯動快速響應機制,將市、區兩級承擔應急搶險職責的部門納入應急救援體系,在政府智慧城市信息云平臺嵌入應急調度功能模塊,推動政府應急資源信息共享,實現應急聯動調度快速響應。建立完善應急救援視頻會商制度,依托政府業務專網資源,實現應急聯動單位遠程視頻會商功能。加強市、區兩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通過實戰練兵,不斷提高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協同作戰能力。修訂完善各類災害事故應急處置綜合預案,市政府半年、區政府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綜合性應急演練,全面提升應急救援科學指揮、科學輔助決策能力。
五、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政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消防規劃統籌協調機制,切實把消防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平安廣州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內容統籌推進。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依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各區要制定本地區消防規劃,明確工作責任,完善保障機制,確保工作落實。各職能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消防規劃實施的指導,在政策制定、項目安排、資金保障、體制創新等方面支持規劃落實。
(二)落實消防經費保障。全面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進一步推動《廣州市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和《廣州市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保障落實,完善市、區兩級財政消防業務經費的保障機制,加大消防投入,確保消防經費投入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相適應。全面落實全市消防干警與政法干警同等工資津貼補貼待遇的政策,繼續將消防官兵生活補貼、高危補貼等經費納入市、區兩級財政保障范圍。全面落實市政府關于提高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標準相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15〕260號)要求,市、區兩級財政按標準對政府專職消防隊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實施分類保障。將村居消防經費納入本區財政預算,繼續將消防裝備、信息化、營房基礎設施、戰勤保障基地、消防水源建設等項目予以重點保障,推動社會消防事業快速發展。
(三)強化督查督辦。各級政府要將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納入政務督查重要內容,突出抓好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定期通報規劃實施情況。要健全規劃實施報告制度,強化規劃實施進度的動態監管,定期考評分析,實行跟蹤問效,并接受人大、社會公眾對規劃實施情況的民主監督。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檢查督促。
(四)實行考核問責。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制定相應的年度實施計劃,推動規劃落到實處。2018年、2020年,市政府將對規劃執行情況分別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的重要依據。嚴格火災事故責任倒查,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或一個月內發生2起(含2起)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由市政府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區政府進行約談,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監察部門。
附件:“十三五”期間廣州市消防站和消防裝備建設任務計劃表
附件: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消防站和消防裝備建設任務計劃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7年5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