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2〕9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
6月9日,山東、湖南、黑龍江等地發生多起溺水事故,造成1天之內16名學生溺水死亡,教育部專門就此事進行了通報。4月份以來,我市已發生5起溺水死亡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其中,4月22日,4名兒童在增城市新塘鎮一山塘玩耍時溺水死亡;5月4日,3名花都區炭步鎮陸仕水產公司員工在巴江河游泳時溺水死亡,這些事故的發生令人十分痛心。我市近年來廣泛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溺水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采取多種措施,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2011年7月,市應急辦、教育局、公安局、水務局、體育局、旅游局等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加強炎熱季節和暑期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穗應急〔2011〕1號),對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進行了再部署。我市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部分單位仍存在工作認識不到位,宣傳教育不深入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
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溺水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清醒認識到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以對廣大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家庭幸福的高度出發,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各項工作部署,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安全發展的工作理念,切實做好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各項工作,堅決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必須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宣傳欄、手機短信、互聯網等多種方式和途徑,進一步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溺水事故的發生。市教育局要立即召開專門會議,對防止學生溺水工作進行部署;要組織、指導、督促每一所中小學校給每一名學生家長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通報最近發生的中小學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護人責任,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堅決避免中小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的發生。街道(鎮)、社區(村)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宣傳教育,通過實際案例的警示,使其自覺不到危險水域游泳、玩耍。共青團、婦聯、工會、紅十字會組織要利用自身優勢,充分發揮各類志愿者和相關組織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加強對群眾的安全宣傳教育。要建立政府、學校、企業、社區、家庭等的聯動機制,加強對青少年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的監管,防止其到危險水域游泳、玩耍。要特別加強溺水自救、互救方法的宣傳教育,使群眾掌握自救技能,熟練正確救人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引起溺水連鎖反應。
三、必須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整改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排查轄內江、河、湖、山塘、水庫、海灘等的溺水安全隱患。對排查到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在人流密集和事故多發的水域設置隔離帶、防護欄和安全警示牌,防止群眾到危險區域游泳、玩耍。必要時派出人員巡查,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勸阻、及時施救。各主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游泳場所的管理,全面檢查設施設備、警示標識、規章制度、水質衛生、各類救生器材、救生員配備和持證經營等情況,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溺水事故。要強化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管理人員、救生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四、必須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工作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協調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溺水事故防范應對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群眾溺水事故多發的地方、部門,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領導的責任。要嚴格信息報送制度,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因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導致延誤最佳救援時機和影響事故處置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主題詞:經濟管理 應急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7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