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7〕18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政府領導對口聯系重點項目工作機制和2017年市重點項目市政府領導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創新委、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國土規劃委、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委、水務局、林業和園林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計生委、國資委、城管委、體育局、民防辦,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廣州醫科大學,廣州港務局、廣州供電局、廣州發展集團:
《市政府領導對口聯系重點項目工作機制》和《2017年市重點項目市政府領導分工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各項目業主單位認真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4日
市政府領導對口聯系重點項目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市重點項目的組織領導,分解落實責任,有效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切實加大項目推進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重點項目在全市加快實施“十三五”規劃、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的龍頭帶動作用,確保完成年度經濟發展各項預定目標,制定本工作機制。
一、落實層級責任機制
(一)項目業主要進一步增強項目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按照年度市重點項目計劃,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并將建設責任層層分解,確保每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要積極主動地解決問題,對于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報告。
(二)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作為市重點項目的主管部門,要制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三級責任機制,每月排查相關市重點項目存在的問題,由一把手負責進行研究解決,并將有關協調情況報送市發展改革委。確實難以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提請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協調。
(三)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要督促協調項目前期審批和工程建設進度等落實情況,對需上報國家、省有關部門審批的重大事項,必要時要親自帶隊向國家、省主管部門匯報溝通,爭取加快審批進度。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原則上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協調會,對市重點項目主管部門提請協調的事項進行專題協調,提出解決辦法。經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協調仍難以達成一致意見或仍解決不了的,項目主管部門要形成材料上報市政府,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上每半年或根據項目進度需要,聽取重點項目推進情況匯報,對經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協調尚未解決的問題進行專門研究。
二、落實征地拆遷責任機制
繼續實施征地拆遷各區總負責制度,加大征地拆遷工作力度,確保按計劃進度交付項目建設用地。各區要按季度向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報送市重點項目的征地拆遷推進情況,同時抄送市發展改革委。
三、落實審批服務責任機制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規劃、環保、建設、水務、林業園林、供水、供電、供氣等審批職能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嚴格按照市重點建設項目綠色通道管理的時限要求,加快辦理相關審批服務工作。要建立層級審批服務責任制度,及時梳理市重點項目的具體審批事項,權限在國家或省的,要加強匯報溝通;權限在市一級的要加快解決,并按季度將市重點項目審批情況報告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同時抄送市發展改革委。
四、落實督查督辦責任機制
建立項目掛牌督辦和每季度通報制度,制定項目推進方案和時間節點計劃,對進展不理想的項目,由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發展改革委進行聯合督辦,按季度通報,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業主單位按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對進度不理想、責任不落實的項目,由對口聯系的市政府領導約談項目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確保項目順利推進。市發展改革委要充分發揮重點項目統籌管理職責,建立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以及相關處室的三級責任機制,做好市政府領導對口聯系重點項目的服務工作,每季度匯總市重點項目分管市領導協調情況、市重點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業主推進建設情況以及市有關職能部門審批服務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
2017年市重點項目市政府領導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