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1〕47號
印發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海洋漁業局、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海洋開發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將廣東列為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國務院批復《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為我市的海洋經濟發展帶來了新的重大機遇。大力發展海洋經濟,統籌海陸一體化發展,加快南沙等涉海地區的綜合開發,對提升我市國家中心城市地位、率先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具有重要戰略意義。根據《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所述的海洋經濟,是指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各類產業活動以及與之相關聯活動的總和。
一、發展基礎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市實施“南拓、北優、東進、西聯、中調”的城市發展戰略,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經濟強市,海洋綜合開發利用實現新跨越。
1.海洋經濟總量不斷提升。
“十一五”期末,我市主要海洋產業增加值超1250億元,連續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海洋經濟整體發展迅猛,已成為我市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海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調整,海洋經濟一、二、三產業比重由2000年的1∶47∶52調整為2010年的1∶38∶61,呈現高級化的結構特征。全市形成了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船舶工業、濱海旅游業和海洋生物醫藥業等海洋產業群,海洋產業在全市、全省都占有重要地位,部分產業在全國各大城市中處于領先地位。
2.海洋綜合管理日趨加強。
我市高度重視海洋綜合開發工作,成立了海洋工作領導機構,有效提高了綜合協調海洋經濟發展的能力,促進了各行業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完成實驗室計量認證,監測設備、監測能力位居全國前列。基本完成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體系建設,獲得國家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先進單位稱號。加強海域使用監測,海域使用監測率達100%,為各級海域管理部門提供實時海域使用狀況信息和決策技術支持,為科學開發海洋資源提供信息保障。
3.海洋科技創新實力增強。
廣州作為廣東省海洋科技研究中心,集聚了華南地區絕大部分的涉海科研開發機構和管理機構,薈萃了眾多海洋科技人才,海洋生物資源綜合開發、海洋工程、海洋礦產資源開發、海洋監測和海洋災害預報預警等技術的研發不斷加強。通過與省、部合作,形成了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科技創新成果,2005年至2009年共有47項海洋科技項目獲得省部級獎項。雄厚的科技力量為我市海洋經濟向高端化、現代化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4.海洋基礎設施不斷完善。
廣州港是我國沿海主要港口和集裝箱干線港之一,“十一五”期末,擁有各類碼頭泊位635個,其中萬噸級泊位64個、生產用泊位476個,年通過能力2.6億噸,完成貨物吞吐量4.1億噸、位居全國沿海港口第四位,完成集裝箱吞吐量1255萬標準箱;擁有錨地88個,其中生產用錨地52個,最大錨泊能力30萬噸。廣州作為全國第三大造船基地的地位進一步鞏固,海洋船舶等臨港工業在國內影響力日益增強。
5.海洋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通過實施《廣州海域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廣州市海域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06-2020年)》、《廣州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廣州市南沙海洋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等系列規劃,有效控制了涉海工程對海洋環境的影響。通過天然古紅樹林資源保護、人工引種植紅樹林管理、水生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建設、增殖放流和陸源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等措施,海洋生態環境得到修復和建設,海洋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發展環境。
海洋事業日益受到世界各國關注,海洋經濟日益成為各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設海洋強國的宏偉目標,沿海各省也競相提出宏大的海洋開發戰略規劃,加快向海洋要食品、要資源、要通道、要效益。在新一輪海洋開發熱潮中,開發方式正在由傳統的單項開發向現代的綜合開發轉變,開發內容正在由資源的低層次利用向精深加工領域拓展。廣東省明確提出建設海洋強省,大力推進海洋綜合開發,在國家南海戰略中扮演重要角色。
廣州作為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海洋經濟發展面臨難得機遇。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決定的要求,我市海洋發展要以臨港工業為中心,大力發展能源、鋼鐵、汽車、造船等重型臨港工業;以港口產業為中心,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業、保稅業、海洋生物科技、現代物流業等新型海洋產業。
廣州作為全國五大中心城市之一和廣東省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科技中心,在綜合經濟實力、綜合服務功能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發展海洋經濟的優勢。在產業方面,具備海陸互動發展海洋經濟的深厚產業基礎。在科技方面,集中了華南地區絕大部分的涉海科研開發機構和管理機構,匯集了眾多的海洋科技研發與管理人才,海洋科技力量居全國大城市第二位。在區位方面,毗鄰港澳,面向東南亞,是我國對外開放的“南大門”和通往世界的主要口岸。
廣州海洋經濟發展也面臨挑戰。其他沿海城市近年來加速海洋綜合開發,使我市原有的傳統優勢有所弱化。我市以開發近岸海域資源為主的發展模式日漸受到資源、環境的制約,海洋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的難度加大,海洋開發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船舶工業等傳統海洋產業在海洋產業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海洋生物醫藥、海洋能源開發等新興海洋產業尚未形成規模優勢,需進一步優化海洋產業結構;海洋科技進步與海洋產業發展不協調,海洋科技整合度較低,缺乏參與國內外競爭的整體科研優勢;海洋管理條塊分割較嚴重,各部門間尚未建立有效的協調合作機制,海洋經濟發展缺乏宏觀指導、協調與規劃;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形勢較嚴峻。
二、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海洋綜合開發,圍繞“壯大藍色產業、建設海洋強市”的目標,按照“規劃統籌、海陸互動、科技興海、有序開發、機制創新、和諧海洋”的思路,以提高海洋綜合開發水平為主攻方向,堅持“建設三大組團、打造三大基地、壯大三大優勢海洋產業、培育三大新興海洋產業”的海洋產業發展戰略,推進海洋科技創新,深化海洋保護機制和管理體制改革,把廣州建設成為戰略清晰、體制合理、海洋經濟發達、海洋文化繁榮、海洋生態環境優良的濱海首善之區,爭當全國海洋事業科學發展的排頭兵。
(二)基本原則。
1.可持續發展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海洋經濟發展全局,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堅持海洋經濟結構規模、發展速度與資源條件及環境承載力相適應,堅持質量、速度與效益相統一,努力實現資源利用科學化、海洋管理生態化,促進海洋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科技興海原則。
整合我市海洋科研力量,推進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海洋高新技術發展,加快傳統海洋產業改造,培育高科技海洋產業,增強海洋產業競爭力,提高科技對海洋經濟發展的貢獻率。
3.海陸互動原則。
統籌考慮海洋與陸域經濟發展,促進海洋、陸域經濟相互滲透、相互促進,使二者在產業、市場、資金、科技、人才和機制等方面優勢互補;大力推動海陸產業聯動發展、生產力聯動布局、基礎設施聯動建設、生態環境聯動保護治理,在海陸聯動發展中實現海洋經濟大發展。
4.統籌推進原則。
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和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引導、促進社會資金投入海洋經濟,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和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完善海洋管理法規體系,強化執法監督職能,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海洋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5.開放合作原則。
加強與周邊城市在海洋產業構建、開發利用和保護等領域的合作,充分利用珠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有利因素,推動有序競爭,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充分利用,在提升珠三角海洋經濟整體水平中實現共贏發展。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海洋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海洋經濟布局進一步優化,海洋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科學技術貢獻率顯著提高,形成外向型、市場化、高層次的海洋產業發展格局,建設與港澳錯位發展的國際航運中心、華南地區乃至全國性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海洋綜合服務中心及先進制造業中心。到2015年,全面建成海洋綜合實力較強、海洋產業布局合理、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生態環境良好的濱海城市。
2.具體目標。
確立海洋經濟在地區經濟中的支柱地位。“十二五”期間,海洋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左右,增長速度明顯快于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到2015年,海洋產業增加值力爭超過2500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14%左右。
建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海洋產業體系。優勢海洋產業競爭能力增強,新興海洋產業發展進程加快,形成具有相當規模和發展前景的海洋特色產業群;提升海洋第一產業素質,增加海洋第二、三產業比重,海洋產業增加值中一、二、三次產業的構成比例調整為1∶36∶63,海洋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形成科技對海洋經濟發展的帶動和促進機制。依靠科技創新,推進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化步伐,使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成為我市海洋經濟新的增長點,提高科技對海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基本建成具有全國領先水平的“科技興海”示范基地。
海洋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實施清潔生產和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健全海洋環境監測體系,有效治理海洋污染,到2015年,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100%,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0%。
三、區域布局
統籌岸、灣、灘、島、海五要素,突出“集約、集群、聯動、生態”的發展理念,規范海洋開發秩序,注重資源的優化與開發管理,以海岸帶和近海區域為重點,推進海島保護與開發,重點建設三大組團,努力打造三大基地。
(一)三大組團。
1.南沙組團。
范圍包括沙灣水道以南的濱海地區、海島及鄰近海域。依托深水岸線資源及廣闊陸域,按組團式進行布局,形成科學的產業發展空間格局,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南沙濱海新城和CEPA(內地與港澳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先行先試綜合示范區,打造國際化中央商務區,承載港澳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
大力發展以汽車、造船、重型機械、海洋裝備制造為重點的臨港先進制造業。以乘用車整車項目為龍頭,發展混合動力汽車、電子控制系統和關鍵零部件制造,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大型汽車制造基地;以龍穴島現代修造船產業為龍頭,發展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用設備設計開發和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打造世界級水平的現代化修造船基地和大型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以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器有限公司為龍頭,發展百萬千瓦級核電設備制造,打造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大型核電設備本土化制造基地;以廣鋼JFE項目為龍頭,發展高端板材和海洋材料制造,打造與汽車、造船、家電、機械裝備等產業配套的精品鋼鐵產業園。
大力發展以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為支撐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高科技產業、低碳產業、軟件開發、服務外包和創意產業,構建南沙粵港聯合創新示范區;引入國內外重點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關鍵領域聯合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推進現代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促進中科院廣州工研院知識產權產業化,深化與華南理工大學、中山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的合作。
大力發展以港口物流、科技創新、保稅商品展示、信息服務、文化創意為主體的現代物流服務業。依托廣州港南沙港區、廣州南沙保稅港區,重點發展保稅物流、出口加工、國際配送、國際展示、離岸金融等現代港口物流服務業,構建完善的保稅物流產業體系;完善口岸通關查驗設施,推進保稅港區信息系統建設,提高保稅港區通關效率;引進龍頭企業在區內設立物流中心和貿易總部,加快建設油品、糧食、冷凍品、塑料、化工、家電等大宗現貨交易中心和電子交易中心,盡快形成南沙交易平臺,并通過產業鏈延伸打造亞洲樞紐型港口物流中心;依托南沙保稅港區,促進粵港澳國際貿易和國際航運企業集聚,推動保稅港區向自由貿易園區轉型,建設海港國際貿易集聚區和粵港澳國際航運服務集聚區。
2.蓮花山組團。
范圍包括番禺區石樓、東涌鎮的濱海地區、海島及鄰近海域。根據區域海洋資源及開發條件,重點發展海洋生態經濟,建設海洋生態保護示范區。
組合海鷗島自然生態旅游區與蓮花山風景名勝區等優勢濱海旅游資源,發展濱海度假、海洋觀光、生態旅游和文化旅游。依托后亞運和廣州新城優勢,借助蓮花山風景名勝區周邊的旅游配套和優越位置,規劃建設高端旅游項目。推進蓮花山國家中心漁港及現代觀光農業建設,串聯“一村四島”(草河村及海鷗島、觀龍島、大刀沙島、紫坭島)生態資源,打造嶺南水鄉現代觀光農業和高端休閑度假區。依托蓮花山國家中心漁港,發展水產品精深加工業,適度發展工廠化養殖,擴大名、優、特精品種的養殖規模,推行無公害和綠色生態養殖;開發海上游釣、觀賞、餐飲等配套項目,發展休閑漁業。發揮灘涂、淺海優勢,擴大蓮花山紅樹林種植區面積,形成沿岸紅樹林生態防護帶,建設紅樹林景觀生態旅游區。
3.黃埔組團。
范圍包括黃埔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番禺區化龍鎮的濱海地區、海島及鄰近海域。加快臨海產業配套服務區的規劃、建設,以港口現代物流、航運服務、商務服務、文化旅游為重點,建設廣州(黃埔)臨港商務區,打造區域航務中心和服務珠三角港口群的臨海經濟綜合服務中心。借助基礎設施建設和功能布局完善,加強對東部地區的綜合輻射。推進長洲島及周邊島嶼的綜合開發,打造集觀光、休閑、度假、療養于一體的島嶼休閑帶。
建設廣州(黃埔)臨港商務區,重點推進魚珠核心功能區、華南航運服務中心、長洲島歷史文化旅游集聚區建設,打造具有地標性意義的魚珠臨港總部經濟基地,引進一批總部企業,集聚發展現代商貿、現代物流和航運服務業,打造集商貿、文化旅游及居住娛樂一體的“海港城”,使其成為廣州國際商貿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團構成。
建設黃埔航運集聚區和現代航運服務中心,選址建設航運交易中心,發展航運服務、航運金融、航運交易、航運培訓。培育物聯網產業,重點支持南方物流等企業構建相關物聯網服務平臺,引入知名企業及品牌,構建物聯網產業體系。培育臨港產業物流帶,打造現代物流與電子商務相結合的新型專業市場,培育一批龍頭物流企業,提升物流產業核心競爭力。發展精細化工產業,推進黃埔精細化工產業園區建設,以“環境生態、技術高新、產業精細、效益集聚”為理念,重點發展精細化工、日用化工和化工關聯產業等高附加值產業。
(二)三大基地。
1.以南沙為重要依托的海洋科技創新和研發基地。
依托廣州地區海洋科研機構與高等院校高度密集優勢,重點推進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新所建設,打造以南沙為重要依托的海洋科技創新和研發基地,積極發展海洋基因、海洋生物工程、海水養殖、海洋藥物與保健品、海洋信息服務等海洋高新技術,促進技術孵化與成果產業轉化。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則,優化組合現有科技力量,建設南方海洋科技創新基地,創建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轉化示范區,使海洋研發與海洋產業有效結合,打造新的海洋產業經濟極。組建聯合研發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實驗室等研發平臺,推進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加快人才、技術、項目和資本的集聚,形成“海洋科技城”。將我市建設成為全省海洋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基地和海洋科技人才引進、集聚、培訓基地。
2.以南沙和黃埔港區為主體的現代物流基地。
發揮南沙保稅港區優勢,將其建設成為泛珠三角區域的國際物流基地。重視能源戰略儲備,加快廣州小虎島成品油儲備基地建設,構建省級成品油戰略儲備安全體系。加強黃埔港區功能調整與技術改造,重點建設新沙港區,加強煤炭、石油、鐵礦石、集裝箱等專業化碼頭與港口配套設施建設,以黃埔物流中心為重點發展現代物流和倉儲業,將其建設成為連接珠江與外海的現代化、綜合性區域物流集散中心與中轉基地。
3.以中船龍穴造船基地、廣州重大裝備制造業基地(大崗)為核心的國家級造船基地和世界級船用柴油機生產基地。
以中船龍穴造船基地、廣州重大裝備制造業基地(大崗)為核心,抓住國際船舶市場調整和南海資源開發的機遇,優化整合全市船舶制造布局,重點發展高端船舶及配套產品,推動船舶產業“造、修、配”集群化發展,建設國家級造船基地和世界級船用柴油機生產基地。以廣州重大裝備制造業基地(大崗)和南沙龍穴島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為依托,發展油氣勘探開發裝備、海上石油鉆井平臺等高端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建成全國重要的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以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和廣州廣重風能設備有限公司等企業為龍頭,推進臨海核電重型裝備制造業及海洋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建設。
四、主要任務
著力加強涉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優化海洋產業結構,提升海洋產業層次,推進海洋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在促進海洋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中加快構建海洋強市。
(一)加強涉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將廣州港建設成為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管理科學、運行高效、文明環保的現代化國際深水大港、華南地區集裝箱運輸干線港、廣東省能源物資及原材料重要中轉港。構建現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統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貿易與航運服務體系,健全港口集疏運網絡,構筑江河聯運、江海聯運系統,以廣州港為核心,構建運輸方式合理分工、相互銜接、一體化協調發展的綜合運輸體系,提高港口運作效率。
加快專業化集裝箱碼頭建設,鞏固內貿集裝箱樞紐港地位,建設外貿集裝箱干線港。重點推進南沙集裝箱碼頭三期工程、新沙二期工程和南沙江海聯運碼頭一期工程建設,適時啟動南沙集裝箱碼頭四期工程。建設大宗物資中轉碼頭,實施南沙糧食通用碼頭和南沙散貨碼頭工程。加強航道、錨地及港口支持系統建設,實施廣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廣州港深水航道拓寬工程、廣州港小虎作業區航道工程,推進大崗—龍穴、白坭、洪奇瀝等航道整治工程,加快錨地規劃建設。
構建高標準海堤防災體系。加固堤防,提高現有海堤抵御風暴潮能力。加強自白鵝潭感潮河段到黃埔港新港區的珠江堤岸建設,按200年一遇標準建設、加固海堤;按100年至200年一遇標準建設重大臨海工業基地、重大用海項目海堤;按50年一遇標準建設農田、海水養殖場海堤。
建設從黃埔到南沙二十一涌的濱海綠道,串聯登峰觀海、休閑漁業、海島風光、沙田景觀、紅樹林、海灘、濱海濕地等濱海旅游資源。實施環島綠道工程,重點修復、培育和建設紅樹林;實施沿岸綠道工程,建設各海洋產業組團之間和產業帶之間綠道。
(二)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1.壯大三大優勢海洋產業。
(1)港口現代物流業。
加快港區建設,逐步形成內、外貿集裝箱運輸相對獨立的碼頭系統,加快大型集裝箱作業區建設,逐步開辟遠洋航線,提高外貿集裝箱直達運輸率,確立廣州港在華南地區的外貿集裝箱運輸干線港地位。
加快成品油中轉運輸系統、煤炭接卸與轉運系統、進口鐵礦石中轉運輸系統、糧食中轉儲運系統的建設,成為廣東省能源物資、原材料重要中轉港。
大力發展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推行國際集裝箱船舶“在港零待時”,入境船舶隨靠(停)隨開工裝卸,出境船舶裝船作業結束即可離港出境。降低物流成本,為國內外物流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物流服務,努力將南沙保稅港區打造成泛珠三角區域的國際物流核心港區。加快推進能源交易中心建設,形成現代物流電子交易平臺。
(2)海洋船舶工業。
提高船舶自主設計創新能力,重點突破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裝備、萬箱級以上集裝箱船、LNG(液化天然氣)船等高技術和高附加值船舶的關鍵技術;提高船舶裝備產業的智能化水平和附加值。
強化船舶配套工業體系建設,提高配套能力和水平,形成總裝、配套、加工與合作的產業鏈。充分利用廣州市產業基礎優勢,加強船用配套工業的發展,積極引導和組織機械、電子、冶金等行業參與船舶配套產品開發,支持關鍵船用設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提高關鍵配套產品的技術水平和檔次。加快推進中船(大崗)柴油機項目,建設國家級船用低速柴油機制造基地。
堅持發展綠色船舶工業,鼓勵船舶工業企業廣泛使用清潔能源、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實施清潔生產,在產品設計、制造、使用、修理、拆卸全過程中最大限度節約能源,減少污染,推進海洋循環經濟發展。
(3)濱海休閑旅游業。
整合現有濱海旅游資源,開發完善海上一日游、海上垂釣、游艇旅游、海島游等現代海上旅游項目,加快高端濱海旅游業的發展。發展濱海健康休閑業,構建以滿足國內外高層次醫療服務需求為主的高端國際醫療城,打造粵港澳居民共享的區域休閑游憩中心。構建貫通黃埔、番禺、南沙長達400公里的濱海綠道網,打造獨具特色的綠道—島—水上森林景觀。充分挖掘南海神廟、南灣水鄉等濱海特色歷史文化資源,開辟特色風情海上絲綢之路游,規劃建設海事博物館,豐富濱海旅游文化內涵,突出廣州海洋文化魅力。發展海島游、珠江游、珠江沿岸文化史跡游等廣州知名旅游品牌。打造富有嶺南風情的漁民新村、濱海療養、休閑度假等旅游項目,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濱海度假旅游景區。推動郵輪經濟發展,依托南沙實施CEPA先行先試綜合示范區、黃埔臨港商務區和后亞運優勢,在南沙、黃埔和番禺建設國際郵輪碼頭,重點將南沙建設成為國際郵輪母港,使其成為世界重要郵輪航線的著名節點。
2.培育三大新興海洋產業。
(1)海洋生物醫藥業。
研究孵化具有市場前景和產業化前景的海洋生物技術創新項目,加快研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創新藥物和健康制品。依托海珠區海洋生物技術產業開發示范基地、南方海洋科技創新基地以及南海海洋生物技術國家工程中心,加速海洋生物技術成果的轉化,重點開發抗腫瘤、抗心血管疾病、抗病毒等海洋創新藥物,形成具有競爭力的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2)海水綜合利用和現代漁業。
加快推廣海水綜合利用技術、工藝和裝備,推進海水綜合利用。圍繞鋼鐵、造船、電力等一批高耗水項目建設,推進以海水冷卻為主的工業用海水示范工程,引導臨海企業使用海水作為工業冷卻水。
加快廣州遠洋漁業集團等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鼓勵和扶持企業加快發展遠洋和大洋漁業,開發和引進捕撈加工一體化、配備超低溫冷庫的大型遠洋漁船。提高水產養殖科技含量,發展工廠化養殖,提高集約化養殖水平;實施養殖苗種工程,培育水產養殖名優品種與高附加值品種,建設無公害養殖基地和出口基地;倡導健康生態養殖方式。
打造全國海洋水產總部經濟園區,形成海洋水產的“廣州價格”。建設集水產、海味、凍品、展貿、美食一體的大型實體市場,打造運輸體系完善、全國最具規模的國際海洋水產交易中心,建設以冷鏈物流為核心并集運輸、倉儲、配送于一體的現代遠洋漁業物流體系。建設數字展貿平臺和交易服務平臺,設立采購駐點中心、一站式辦證中心、食品安全監測中心,實現水產流通業的高端化、品牌化、信息化、國際化發展。
(3)海洋現代服務業。
發展與我市海洋特色產業相適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海洋會展業。依托我市主要港口和臨港工業基地,加快港口物流園區建設,發展各類物流和配送中心,形成與港澳地區錯位發展的國際航運中心。構建以港口物流為主的航運服務業集聚區。推進海洋服務業標準化和品牌建設,培育和發展一批規模大、實力強的服務業企業,提升海洋服務業水平和競爭力。加快海洋產業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為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綜合利用等海洋產業提供產品研發、工業設計等配套服務。加強海洋信息網絡建設,完善海洋信息服務體系,構建網絡、基礎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和區域性海洋科技創新與服務平臺,推進海洋信息化進程。盡快啟動南方(廣州)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使其成為南方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的一個核心節點,建設物流園區公共信息平臺。
(三)推進海洋科技創新。
優化配置全市海洋科技資源,整合海洋科技優勢力量,搭建海洋科技公共服務和資源共享平臺,充分利用國家、省及我市涉海科研平臺,加強海洋科技創新體系的頂層設計,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加強我市與國家重點院校、科研院所的海洋技術合作,強化高等院校科技創新功能,加強重點專業和學科建設,鼓勵市內高校、科研及檢測機構創建服務企業、產業的實驗室和技術研發中心。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海洋科研計劃,積極爭取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有關海洋科技項目落戶我市。
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通過典型示范、政策引導等方式,促進企業樹立強烈的科技創新意識,主動將科技創新與企業產品結構調整相融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不斷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切實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動力和創新能力。積極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相應的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企業。
加強海洋科技的重點攻關。以促進海洋資源能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的關鍵科學技術和工程技術為重點,開展海洋資源能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先進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深海科學、海洋環境與災害防御安全保障體系、現代海洋生物藥物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究,在重大關鍵性、共性技術的研發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圍繞我市海洋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加快海洋重大裝備制造、船舶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材料和海洋資源綜合利用等重大專項科技創新,力爭獲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和知名產品。
(四)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海陸并舉,控制海洋污染。加強我市近岸重點海域環境容量調研,建立近岸重點海域環境容量模型。加強全市陸源入海污染物調查,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嚴禁臨海企業直接向海洋排污,加強周邊各市海域環境管理協調,實施海域污染聯防聯治。依法對重大沿海基礎設施、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等涉海工程項目進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優先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開發項目,推廣環保、節約的生產工藝。健全海洋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成立海洋污染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制定應急預案;嚴禁在海域內傾廢,嚴格控制船舶污染,合理配置相應設施回收船舶殘油、廢油、含油廢水、壓艙水和船舶垃圾等廢棄物,油碼頭必須配置防止油污染事故的處理設施。
加強監控,健全海洋環境監測體系。把握國家實施海洋監視監測管理的機遇,加強區、縣級市基層監測點建設,健全我市海洋環境監測系統,增加海洋環境監控站點,建設重點陸源污染物直接排放在線監測監控體系。在近岸海域功能區、主要入海河口設立健全海洋水質自動監測站,形成覆蓋全市近岸海域的現代化環境監測網絡。實現海洋監測信息共享,及時提供廣州周邊海域海洋環境信息。建立海洋環境損害應急機制,降低突發性海洋環境損害事件的影響。
合理開發灘涂資源,加強港口岸線資源保護。加大對水生野生生物和近岸原生生態系統的調查,加大對紅樹林生態系統的保護、建設和跟蹤監控,建立海洋珍稀、瀕危物種生存狀況評估體系和種質資源保護體系。結合綠道工程,建設北起蓮花山、南到南沙二十一涌紅樹林示范區的沿海綠色帶,擴大蓮花山和萬頃沙紅樹林種植面積。保護廣州海域重要經濟魚類的產卵場與孵育場等敏感生態系統,恢復并提高紅樹林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和敏感海洋生態系統的功能。建設一批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示范區和主題生態示范區,重點建設南沙坦頭天然紅樹林示范區、南沙坦尾濱海濕地與野生鳥類示范區、上下橫檔—大虎島文物保護及旅游區、無居民海島生態保護示范區。建立基于修復生態系統的海洋生態保護示范區管理模式,建成適應我市可持續發展的海洋生態系統。
(五)創新海洋綜合開發機制。
構建海洋綜合開發三大體系。一是規劃體系,在高標準實施《廣州市海域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和《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海洋綜合開發總體規劃和海岸帶綜合協調發展、海島開發與保護、海洋生物資源養護等專項規劃。二是法規體系,制訂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管理、海島保護與開發管理、海洋環境生態損益補償等辦法,規范我市海洋綜合開發秩序。三是服務保障體系,增強我市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系統功能,將市級系統節點延伸至區、鎮,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和水平,實現全方位實時監視監測。加強海洋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建設,籌建我市海洋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建立現代化的海洋預報服務體系,以公益性服務為基礎,細化預報產品,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海陸統籌,優化資源配置。銜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促進海陸經濟互動發展、沿海產業與中心城市功能相互協調、海陸先進技術相互融會。統籌考慮圍、填海容量,有序開發我市區域海域資源,科學圍、填海,滿足港口、臨海工業等產業發展用地需求。推進海域使用權和臨海土地使用權改革,探索完善岸線有償使用制度,建立體現岸線與海洋資源稀缺程度的定價機制,提高海岸帶綜合利用效率。
提升海洋經濟開放水平。建立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海洋經濟體系,擴大開放領域,優化結構,提高開放質量,構筑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新格局。推進廣州電子口岸平臺建設,推動與國家電子口岸對接。啟動南方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提高廣州港口岸運作效率和綜合服務功能,降低社會物流成本,提升廣州港口物流業的核心競爭力。借力海洋綜合開發試點,進行綜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試,著眼制度創新,加大力度,找準切入點,建立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機制。
五、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高層次、統一的海洋綜合管理協調機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屬各有關涉海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領導小組,統籌全市海洋綜合配套改革工作,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和組織協調,強化對全市海洋經濟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協調,監督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明確各有關部門的分工和職責,發展改革、統計和海洋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承擔制訂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統計調查海洋經濟數據、指導海洋經濟發展和監測海洋經濟運行情況的責任,各成員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落實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確保海洋經濟發展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
(二)提升管理水平。
堅持依法治海。盡快完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等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開展海域物權制度研究,創新海域物權管理模式,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配套、與我市海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海域物權地方性法規。
加強海洋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隊伍力量,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思想、法制水平和政治、業務素質。完善執法裝備,配備海洋執法船艇、GPS(全球定位系統)。運用實時監控、衛星導航、GIS(地理信息系統)、遙感和遠距離識別等技術,提高海洋執法的科技水平。
(三)加大開發投入。
增加公共財政投入。加大對海洋開發管理專項轉移支付力度,重點支持海洋基礎設施、海洋生態、重大科技興海項目的建設和海洋環境整治與減災防災工作。
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創新海域物權模式,發揮金融市場作用,多方籌集發展資金。采取扶持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將資金向海洋產業傾斜。引導多元化投入,構建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組織經營多形式的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海洋開發領域。推行股份制改造,鼓勵、支持海洋開發優勢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上市交易等形式直接融資,拓寬融資渠道。
扶持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裝備制造、深海產業等戰略性海洋新興產業發展。設立海洋科技創新專項基金,助推海洋新興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產業化。引入風險投資,培育海洋經濟新的增長點。
增加對海洋環境保護的投入。重點推進海洋環境監測平臺建設,完善現有海洋環境監測試驗室,購置高精的海洋環境監測設備,提高其海洋環境監測能力,打造全國一流的海洋環境監測實驗室。加大對海洋生態保護的投入力度,重點增加對海洋生態修復、增殖放流、物種保護、濕地灘涂生態恢復工作的投入。加強水上應急與防污染建設工作力度,增加臨海工業、居民點“三廢”處理設施配置,實現“三廢”達標入海。
(四)強化公共服務。
健全海洋防災救災體系。落實《風暴潮、海嘯災害應急預案》和《赤潮災害應急預案》,加強對風暴潮、海嘯及赤潮等主要突發海洋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和應對,完善海洋災害防御決策和預警預報系統建設;設立防災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海洋災害應急處理救助體系。
建設防災減災服務基礎設施。聯合國家海洋局南海海洋預報中心,組建廣州市海洋災害預報平臺,完善龍穴島海洋觀測站,增建蓮花山海洋觀測站,形成天上衛星、沿岸觀測站、海中浮標相結合的海陸空立體災害觀測系統。建設港口支持系統,力爭一批消防、環保、拖帶、引航、執法工作船泊位早日投入使用,提高港口服務保障水平。完善海洋災害發布系統,改版廣州海洋信息網,實現網上實時發布海洋災害信息,增加廣州市政務網、廣州市廣播電視臺作為海洋災害信息發布平臺,通過手機短信和電話傳真等方式向有關政府部門、用海企業、漁民等重點單位和人群及時發布海洋災害信息。
完善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以已通過國家海洋局驗收的市級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為基礎,增加開發移動版和BS版監視監測子系統,使其應用于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執法監察、海洋環境保護和防災減災等領域。結合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建設,將市級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系統向區、縣級市延伸,增強區、縣級市海洋機構的社會服務能力。建設海洋災害預報系統,根據海洋災害預報信息,結合地面海堤高程、海灘地貌等數字信息,準確預報風暴潮、巨浪、洪水等海洋災害的漫灘、漫堤影響區位、面積和受災人員情況,及時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增強海洋窗口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我市海洋科技、人才、資金和產業優勢,加強對海洋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研究,定期發布海洋綜合開發指導意見,為涉海企業、社會各界提供指導。加強廣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等技術機構的海洋科普能力建設,面向公眾推廣海洋科普知識,提高全民的海洋認知程度和海洋意識。
(五)加強項目建設。
發揮重點項目在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引領作用,以項目建設為載體,推動海洋經濟發展。策劃、儲備一批重點項目,按照產業集群化發展方向,明確以三大優勢海洋產業、三大新興海洋產業和三大基地建設作為主攻方向,在港口現代物流、船舶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重大裝備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產業關聯度大、科技含量高、產業鏈條長、具有較強帶動力和影響力的項目,建立項目儲備庫,做好重點項目規劃,以規劃指導和引導產業投入。各涉海部門要強化責任、協調配合,增強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形成推動重點項目建設的強大合力,加快形成支持海洋產業發展的政策性優勢、體制性優勢和環境優勢。按照“有限資源保重點、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原則,著力保障重點項目的要素供給,在財政資金、用地許可、政策優惠等方面給予傾斜,優先保障建設用地、環境準入、資源配置、資金需求,有效引導國內外資源要素向重大海洋項目建設集聚。
主題詞:農業 海洋 規劃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1年11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