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5〕4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民航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民航業發展的意見》(粵府辦〔2014〕69號),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民航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以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為目標,以鞏固和提升白云國際機場(以下簡稱白云機場)國際航空樞紐地位為重點,大力發展航空運輸和臨空產業,促進民航業做大做強和轉型升級,建設民航強市,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需要。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白云機場大型國際航空樞紐功能基本完善。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8000萬人次以上,年均增長6.5%。貨郵吞吐量達到250萬噸以上,年均增長9.5%??瓦\、貨運量均進入全球前十位。
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國際航線150條,國際旅客占總旅客的比重超過25%,白云機場中轉旅客比重超過15%,形成國際航線、國內干線、區域支線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格局。
航空經濟不斷壯大,臨空產業集聚發展。民航業增加值、廣州空港經濟區、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市經濟發展速度。
二、主要任務
(一)做好規劃銜接與實施。
抓緊制定實施航空產業發展規劃、三年行動計劃和通用航空發展規劃。有關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國家、省民用機場發展規劃、通用航空發展規劃相銜接。參與實施白云機場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樞紐整體規劃。省機場集團抓緊組織開展廣州第二機場規劃選址研究工作。建立重點工作臺賬,實施項目化管理。
(二)強化白云機場基礎設施建設。
白云機場是我市戰略性基礎設施和民航業發展的重要載體,要按照國家對該機場總體規劃的批復要求,抓緊完善布局。以鞏固提升樞紐地位為前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規劃建設要適度超前,量力而行。到2018年,完成白云機場擴建工程,第二航站樓建成投入使用;啟動第四、第五跑道和第三航站樓的征地拆遷、居民安置等前期工作;推動貨運設施發展,第二國際貨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白云機場噪音區治理,力爭2015年底第三跑道安置區二期及噪音區治理項目安置區開工建設,妥善安置受影響居民。支持航空公司基地、空管、油料項目建設,完善民航基礎設施,努力提升民航裝備水平,擴大區域機場系統容量和增強設施保障能力。
(三)提升白云機場運營管理水平。
推進白云機場與國際及區域主要航空樞紐、泛珠三角主要城市機場、省內支線機場和珠三角機場的合作發展,強化白云機場對中南地區機場群的龍頭帶動作用,引領珠三角機場協調發展。依托航空樞紐地位和交通便利優勢,將白云機場打造成為集航空運輸、高端商務、高端商品展示展銷、旅游購物為一體的新型城市綜合體。優化中轉、聯檢、商業服務流程運作,推進機場數字化、網絡化、便利化建設,打造全方位客戶服務平臺,提升服務品質。借助大數據和互聯網,建設綜合管理信息云平臺,提升客流、貨流、信息流等資源的整合利用效率。加強白云機場與我市及周邊城市重要交通樞紐站場的聯系,大力推進在省及周邊地區建設城市候機樓和異地貨站,建立完善的地面服務支持網絡。
(四)建設一體化的綜合交通樞紐。
完善集運輸體系,統籌建設時序,確保航空運輸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增加新的連接中心城區的高快速通道,機場第二高速公路項目力爭于2015年內開工建設,確保2018年底前建成通車。引入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穗莞深城際軌道新塘經白云機場至廣州北站段、廣佛環線廣州南至白云機場段項目于2015年內開工,力爭與第二航站樓同步建成使用。完善機場集疏運公路通道體系,爭取2015年第二季度開工建設迎賓大道、廣花快速路北延線、機場北進場路項目,加快珠三角環線增城至花都段、花都至東莞等高速公路建設。強化機場工作區內道路與外部主干路網的銜接,推進空港大道、航港大道東延線、鐘港大道等道路建設,實現機場與周邊地區基礎設施一體化。加強空鐵聯運、空港海港聯動,加快推進廣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研究建立機場與廣州北站、機場與廣州港南沙港區的快速通道。
(五)優化白云機場空域管理。
抓住國家軍民融合發展的機遇,積極參與制訂珠三角地區空域優化方案和優化軍民航機場布局,從長遠解決白云機場空域制約問題。與空域管理等部門聯合開展空域優化研究,爭取珠三角航路航線結構和我市終端區空域結構整體優化,增加白云機場進離場航線和時刻容量,爭取空域靈活使用方案和高峰起降架次達85架次/小時,提升白云機場第三跑道使用效率,協調解決第四、第五跑道建設面臨的空域使用問題。支持規劃建設白云機場第二塔臺、廣州終端管制中心工程。
(六)完善航空運輸網絡體系。
認真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發揮我市作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起點城市的區位和商貿文化優勢,將航空運輸作為我市未來參與國際中高端競爭的重要抓手,突出航空運輸在促進我市與東南亞、南亞、大洋洲、非洲、中東、歐洲互聯互通中的主導作用。搭建以我市為起點的“空中絲路”,與國內、東南亞主要城市形成“4小時航空交通圈”,與全球主要城市形成“12小時航空交通圈”。大力發展北美洲、歐洲、大洋洲、非洲等中遠程國際航線,鞏固白云機場在國內連接大洋洲、東南亞、南亞及非洲的樞紐地位。鼓勵并帶動更多航空公司把白云機場作為其在亞太地區的國際中轉樞紐,優化中轉流程,構建以白云機場為中心的國際中轉航線網絡。充分借助南航“廣州之路”品牌進行專題策劃,加大對外宣傳力度。
(七)推進白云機場大通關建設。
爭取擴大白云機場旅客過境免簽證、通程值機政策的實施范圍,通程航班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南航全部經我市中轉的航班,并逐步推廣到其他航空公司。充分利用外籍旅客72小時過境免簽證政策、國際中轉旅客24小時免檢政策,推出免簽過境旅客免費“廣州1日游”項目。推進落實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通關作業模式,打造空港口岸一體化信息平臺,提高通關效率,優化通關環境。充分發揮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的帶動作用,支持在機場建立跨境電商便利通關試點。加強白云機場口岸建設,增設二號航站樓國際口岸服務功能。
(八)大力發展臨空產業。
依托白云機場構建航空貨運樞紐,優先發展航空物流業,建立大物流、大市場、大品牌格局。充分利用白云機場航空資源,發揮南航、省機場集團等大型綜合企業和聯邦快遞亞太轉運中心、順豐速運等大型物流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打造廣州國際物流中心的重要支點。大力發展以航空樞紐和航空運輸為依托的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電子信息、飛機維修與制造、飛機租賃、跨境電商等業態,引導產業集群發展。做大做強GAMECO公司和新科宇航公司等龍頭企業,引進1—2家航空維修企業,引導上下游企業集聚,形成全系列產品維修能力,打造國家級航空器和零部件維修產業基地,以及全球最大的航空維修基地。引進關鍵零部件制造商,推進高端航空復合材料制造技術的研究與生產,提升航空制造、維修、改裝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支持臨空產業企業改制上市、到新三板及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以空港經濟區、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為重點,打造國家航空經濟示范區。
(九)加快發展通用航空。
充分利用我市作為全國低空空域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政策優勢,加快我市及周邊低空空域劃設及有效管理,推進低空空域便利化、商業化運營,打造全國低空空域管理運行服務先行區。吸引有實力的通用航空企業落戶,重點發展商務飛行、短途客貨運、低空旅游、警務飛行、醫療救助、農業生產服務等通用航空業務。推進通用機場及配套設施建設,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民用運輸航空相補充的通用機場布局體系。依托珠三角區位優勢和經濟優勢,建設南沙新區商務機場,打造白云機場商務航空服務基地,布局商務航空服務全產業鏈,構建商務航空服務網絡,成為國內主要的商務航空營運中心。加快建立以我市為樞紐的省內直升機運營網絡,構建完善我市與香港、澳門之間的直升機網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報請國家民航總局、省政府推動廣州航空樞紐建設聯合領導小組正常運作,將國家、省支持我市大型國際航空樞紐建設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按照白云機場擴建工程領導小組的安排,建立健全擴建工程建設協調會機制、綜合交通樞紐整體規劃實施協調機制,務實推進機場擴建工程、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進度。在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設立民航機場板塊專責小組,由分管市領導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安排專門機構、專職人員,加強與國家、省以及民航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承擔民航業發展、機場規劃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加強改革創新。
研究設立航空產業發展基金,助推航空產業發展。全力支持南航等基地航空公司的發展,認真落實對南航新開國際客貨運航線、白云機場國際貨運的補貼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航相關企業申報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資金。協調機場重要建設項目及其配套設施項目納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納入市“綠色通道”項目管理,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支持解決機場、空管、航空公司、油料、口岸等單位發展用地,保障用地規模和用地指標。支持民航業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交流,市與基地航空公司、機場運營管理單位互派干部,掛職交流鍛煉。
(三)加強安全監管。
牢固樹立持續安全理念,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航空安全、空防安全和航空地面安全。加強機場凈空和電磁保護、環境噪聲防治、機場生態保護等機場運營環境保護,推進民用機場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嚴格排查治理無線電、升空物、燈光(激光)干擾,監督干擾源整改落實。加強機場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等城鄉、村莊建設的規劃控制,防范機場周圍新增障礙物,保護導航設備環境。支持航空燃油管線建設,加強航空燃油管道保護。配合航空安全宣傳,嚴格管控無人遙控航空器。機場管理機構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9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5年8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