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1〕15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火災事故發生起數、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趨勢,消防安全形勢嚴峻。4月12日,市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穗府辦〔2011〕14號),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4月下旬,在人流高度密集的中華廣場、天河城因違規施工接連發生火情。針對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市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我市多起火災事故及北京市、吉林省通化市重大火災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分析研究當前消防安全形勢,查找薄弱環節,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強化統籌協調力度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和部署,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要加大對火災事故應對處置的統一指揮與協調力度,確保部門聯動、全面預防、快速反應、積極撲救。各部門要積極發揮消防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密切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各類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防范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加強排查,及時消除和控制隱患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部門要結合亞運期間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經驗,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以群眾性活動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旅游景點、車站碼頭、高層建筑以及歌舞廳、網吧、酒吧等公共場所為重點,加大消防安全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防范措施。同時,對“城中村”、“三合一”場所、出租屋、農民工聚居區和小作坊、小工廠等火災事故易發場所進行排查整改。排查工作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決不放過任何隱患。要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各級公安消防部門主動與建設、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堅決查處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三、加強宣傳,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
公安消防、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絡、手機短信等宣傳平臺,采取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方式方法,深入開展消防和應急避險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實現“人人受到宣傳教育,人人增強防范意識,人人掌握基本常識”的目標。同時,要動員和組織消防志愿者、應急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采取播放影視資料、派發消防知識傳單等方式,廣泛宣傳火災預防、撲救以及逃生自救知識,最大限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四、加強備戰,確保快速科學處置
公安消防部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要高度戒備,切實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要根據當前火災處置特點制定相關預案,并開展演練,提升滅火救援實戰能力。各相關部門要強化火災事故處置應急聯動,科學調配應急力量,第一時間調集足夠力量和有效裝備、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實施救人、第一時間排煙降毒、第一時間控制災情發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會同市公安消防部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組織開展高層建筑物和社區民宅的專項消防演練,進一步提高隊伍的實戰能力和公眾的防范意識。
五、加強值守,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值守應急,充實值班力量,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暢通。要進一步加強火災事故等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緊急情況下來不及書面報告的,先電話報告,隨后1小時內補報書面材料。絕不允許以事故情況未明拖延不報,絕不允許事故平息后才報告,絕不允許借口事故已經平息而不報告,絕不允許以事故尚在調查中為由故意遲報、漏報甚至瞞報。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充分發揮統籌作用,加強與市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和完善火災事故等突發事件信息通報機制,保證突發事件信息的快速、準確傳遞。對于遲報、漏報、瞞報信息的單位,市應急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約談整改和責任追究力度。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題詞:公安 消防 應急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1年5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