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1〕53號
印發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安全監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是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關鍵時期,也是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全面發展、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到2020年我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目標的關鍵時期。“十二五”期間,隨著我市經濟社會轉型、產業結構調整,安全生產將面臨新情況、新挑戰、新任務,形勢仍然嚴峻。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對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意義十分重大。
本規劃根據《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廣州市“十二五”重點專項規劃,是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重要依據。
一、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取得的進展。
“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健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制定了《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廣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暫行規定》等一批適應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通過抓重點、樹典型、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法制化、規范化。
二是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在機械、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行業全面推廣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動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開展企業普查,實行企業安全生產A、B、C三級分類監管;培養8萬余名安全主任,有效解決部分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沒人管、不會管”問題。
三是強化重點行業與領域監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道路交通、消防(火災)、建筑施工、非煤礦山、特種設備、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得到進一步加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為舉辦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是加強監管機構隊伍建設與執法力度。全市167個街(鎮)已有一支由1500余名安全生產監管專職人員組成的隊伍,874個社區(村)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擁有安全生產管理專職人員1300多人;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推動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整改,規范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
五是安全生產形勢逐年穩定好轉。2010年,全市共發生各類事故4829起、死亡總人數1109人,分別比2005年下降47.3%、41.7%;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0.10、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1.04、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4.74,分別比2005年下降72.97%、61.19%、51.63%。
(二)存在問題。
一是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不健全。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欠缺,安全技術落后于生產技術;行業監管與綜合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公益化機制尚未形成。
二是事故總量大,發生頻率較高。2006年到2010年,全市共發生各類事故33276起,死亡6867人;道路交通事故量一直占事故總量的7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一直占事故死亡總人數的90%以上。
三是安全生產不穩定因素多,風險防范能力不足。高危企業達4000多家,且整體布局分散,危險化學品年使用、運輸量超過6000萬噸,監管難度大;300多萬農民工安全素質亟待提高;主要公路干線交通量趨于飽和,警力不足;部分建筑施工企業、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措施欠缺;獨立地下建筑、“三小”場所、出租屋、城中村等消防基礎設施不足。
(三)“十二五”期間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十二五”期間,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安全生產工作面臨著諸多發展機遇:
一是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地位、建設全省“首善之區”的宏偉目標為我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抓安全生產也是政績”的政績觀更加深入人心,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是我市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產業結構轉型不斷加快、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政府行政能力不斷提高,為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水平、優化安全生產監管環境等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是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為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未來五年,既要利用難得的機遇妥善解決好安全發展的關鍵問題,又要積極應對安全生產工作將要面臨的挑戰:
一是《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全面貫徹實施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了新要求,區域經濟、交通、商貿一體化加速,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
二是全市各界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和期望值不斷提高,市民對自身生命健康權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與市民日益增長的安全需求矛盾凸顯。
三是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變,安全生產投入不足,事故總量偏大,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事故多發,較大事故時有發生,職業危害分布狀況、危害程度等基礎數據缺乏,職業健康監管力量不足。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粵發﹝2011﹞13號)及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與健康為根本目的,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提高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技術支撐和應急救援能力;明確生產安全與職業健康并重、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與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并重、加強行業監管與強化綜合監管并重、治理重大安全隱患與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并重、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與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并重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安全保障型社會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廣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首善之區”和實現“到2020年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規劃目標。
到2015年底,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控制在1000人以內,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2010年分別下降36%、18%、32%以上,并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一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著力抓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工貿、交通、建筑、港口碼頭以及發電用電等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全面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努力創建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城市。
二是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強化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監管三級機構和四級網絡,建設高效應急救援體系;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專項職責,完善行業安全生產預警問責制。
三是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強化重點職業病的監測與預警,完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制度,加快推動政府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建設與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
四是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取得新成效。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機制建設,提升安全生產全員培訓效能,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其中,安全生產全員培訓普及率達到80%以上,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規范知曉率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產投入,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大型國有企業全部實行安全總監制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檔案,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嚴格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開展經常性的企業自身安全隱患排查。完善企業應急預案與應急演練,推動企業建立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強化企業全員安全生產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支持、引導企業進行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和安全管理創新,依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在工貿、交通、建筑、港口碼頭以及發電用電等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2013年底前,規模以上工貿企業全部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安全標準,規模以下企業全部達標。交通、建筑、港口碼頭以及發電用電等企業按照行業標準或廣州市地方標準全部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督促企業加大職業危害防護投入,改善作業場所環境;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與申報系統、重點行業與領域職業危害檢測基礎數據庫,嚴格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全面推進企業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
(二)深化重點行業與領域專項治理。
道路交通方面。深化客貨運車輛安全運輸專項整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聯席會議制度,落實交通事故預防監管責任。積極穩妥開展殘疾人車、摩托車整治,嚴格執行大中型客車、公共汽車、重型載貨汽車、校車等車輛的安全準入條件,強化各類運輸工具的檢測檢驗,加強運輸企業營運駕駛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強化交警與農機部門聯合執法,做好農機道路安全生產監管。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加強事故多發路段(點)的排查與治理,加強對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違法頻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建立完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信息通報機制、企業交通安全等級評定機制、交通安全隱患企業退出機制。凡本市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縣(區)際以上客運班車、旅游包車、重型貨車和汽車列車、建設施工單位散裝物料車、校車、教練車全部安裝和使用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落實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消防(火災)方面。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和“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城中村等區域火災隱患,加強大型人員密集場所應急演練。推動消防規劃納入全市各級城鄉規劃。實施消防隊標準化建設,加強社區和農村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消防設施建設。到2015年底,全市消防站建設達到或接近國家標準,至少新建4個戰勤保障點。
危險物品方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源頭治理,繼續落實相關產業“退二進三”工作,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安全許可制度,深化專項整治和隱患治理工作,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的監管力度,加大IC卡配載管理系統推廣力度,深化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加強放射性物品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活動,加強對大型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管,建立煙花爆竹流向監管信息系統。完善民爆物品生產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規范民爆物品生產、存儲、運輸、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生產管理,積極開展民爆物品行業隱患排查與整改。
水上交通方面。加強水上交通安全預控、應急和服務體系建設,在沿海港口建立現代化安全生產監管系統。開展港口應急技術研究,建設專業化港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設備庫并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水上應急搜救機制,編制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水上應急搜救業務培訓。研究設立沉船打撈基金、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碼頭及“三無”船舶滯留基地。加強對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旅客運輸、危險貨物作業等重點領域、重點船舶、重點碼頭、重點工程、重點時段等的安全監控和布防。
特種設備方面。建立、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協管員隊伍,結合信息化網絡建設,逐步實現分類分級監管。實施起重機械、簡易電梯、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大型游樂設施等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試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實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員制度,鼓勵專業機構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咨詢及代管服務。
建筑施工方面。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誠信評價制度,實現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管有效聯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工作到位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有優勢的環境。實施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的動態監管,通過量化扣分制度及時安排不合格企業、人員進行培訓。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起重機械等坍塌事故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建筑起重機械專業化單位經營、管理、作業一體化制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完善建筑施工人員“平安卡”管理制度,抓好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建設,創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
非煤礦山方面。落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強化安全生產檢查與隱患治理,加強爆破作業管理,加大對無證開采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深入構建安全健康的生產環境,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推廣先進開采技術、裝備,推動3家至5家非煤礦山企業創建成為全國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
城鎮燃氣方面。加強燃氣危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合理規劃車用燃氣充氣站的建設。推廣使用工業、民用燃氣報警器和民用安全型燃具。強化對長輸油氣管道、埋地管道的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嚴防建筑施工作業導致燃氣泄漏爆炸事故。
軌道交通方面。加強對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完善安全預警和應急平臺建設機制。建立施工和運營危險源識別、預警、控制、評估的動態安全體系。完善地理信息系統,建立適應地鐵網絡化運營情況下的線網應急指揮體系,健全應急救援隊伍。
(三)強化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
貫徹執行《廣州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研究制訂《廣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廣州市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等。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及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從業人員資格與行業準入、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等規章制度建設。加快完善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監察、應急救援和職業健康監管等體制。健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考核和獎勵激勵、現場檢查和網上巡查、重大危險源治理和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事故查處和執法問責及績效評估等機制。
(四)完善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加大政府安全生產投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專項職責;完善市和區(縣級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設立和管理,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職業危害預防與控制、安全生產執法裝備等方面的投入。
加強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基層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隊伍建設,深化街(鎮)委托行政執法,加強基層專業執法裝備;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專業素質培訓;進一步理順、明確街(鎮)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執法職責和程序。
全面推進職業健康監管。加快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建設,完善職業危害檢驗檢測手段;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開展職業健康示范企業試點建設;開展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普查、申報、登記工作,建立全市職業危害數據庫;以有機溶劑類、重金屬等為重點,開展職業危害綜合治理,基本控制重大急性、慢性職業中毒事故發生。
(五)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加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構建設。擴建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全面提升服務功能,力爭建設成為國家級安全生產培訓示范基地;加強政策引導,培育一批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其中四級資質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達20家,各區(縣級市)至少有1家三級資質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制。完善財政補貼機制,擴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公益教育培訓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費提取機制,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工傷保險預防資金,用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等公益宣傳教育;完善教育培訓考核機制,健全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教育培訓責任制;建立教育培訓教學研究機制,設立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研究經費。
強化重點人群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完善安全生產強制性培訓機制;強化對職業健康與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升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效能;對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及各級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分類培訓;完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方式。
(六)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
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實施安全生產科技示范工程,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等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鑒定平臺,充分利用技術鑒定開展事故調查;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推廣機制,推廣重點行業和領域急需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革新,強制推廣一批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加大落后生產工藝裝備的淘汰力度。
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市安全生產行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安全生產企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完善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場所視頻監控系統;加強對相關系統功能完善與維護;指導、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
(七)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
將市民安全教育納入國民基本素質教育體系,開發3種至5種規范化的安全生產教材。健全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機制,加強工會、安全生產協會、新聞媒體等在安全文化建設中的作用。完善社區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社區居民在交通、消防、治安、食品、環保、氣象、家居等方面的安全素質,加強社區安全隱患治理,提高社區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力爭建成25個國家級安全社區、3個至5個國際安全社區,穩步推進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深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強化企業職工自我保護意識,推廣企業安全文化創建工作經驗,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業120家,鼓勵創建國家級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強化學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納入中專、技校、中高職校等教育教學大綱,加強學生實訓作業安全工作,完善中小學生應急避險技能訓練基地。總結推廣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工程示范點建設經驗,深入農村開展農機安全、交通安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農田水利建設安全、自然災害逃生等知識宣傳教育,積極拓寬農村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加強農村公共隱患的治理。
(八)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
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應急救援人員專業素質培訓;加快市、區(縣級市)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增加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全部實行應急預案專家評審制度;健全全市各級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各類各級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與珠三角地區城市的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應急救援征用、補償機制;加強應急救援信息報送工作,充分整合風險、隱患、監控、事故、氣象、環境等信息資源。
四、重點工程
(一)安全生產監管基層基礎建設工程。
完善市、區(縣級市)、街(鎮)三級監管機構建設,提升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效能。完善基層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手段,進一步建立健全街(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管理制度,提高街(鎮)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和監督檢查員待遇。完善市、區(縣級市)、街(鎮)、社區(村)四級監管網絡建設。超過30家生產經營單位的村級組織要配備3名以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0家至29家生產經營單位的村級組織要配備1名至3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專用車輛、裝備配置,改善街(鎮)、社區(村)安全生產監管巡查機構辦公條件。對全市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分批開展法律法規、新技術和現場檢查執法等專業知識培訓,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系統崗位培訓、進修、人員交流機制。
(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支撐工程。
以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為依托,新建若干平臺。建立安全生產多媒體教育平臺,利用聲像影視、模擬情景演示、信息網絡等技術,創新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模式;建立安全生產考試平臺,開發安全生產考試管理信息系統,實行考培分離,實現安全生產考試、人員資格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教材(資料)開發平臺,開發安全生產相關教材(資料);建設安全生產實訓平臺,利用機械設備、模擬仿真技術等強化重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三)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工程。
職業危害預防與控制工程建設。強化完善職業危害檢測、職業危害技術研究、職業危害評價等手段,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強化職業危害基礎數據收集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評價、技術支持等工作。
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工程建設。建立安全生產技術統計、組織開發、推廣等機制,統計分析企業急需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組織科研機構、大型企業開發相關技術裝備,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在企業應用。
事故調查與鑒定工程建設。建立事故調查、技術鑒定等平臺,配備相關技術設備,引進專業人才,強化事故鑒定工作。
(四)重大事故隱患防治工程。
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工程。加快落實第二、第三批“退二進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工作,引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產業規劃區。
危險化學品儲存庫區建設工程。合理規劃用地、科學選址,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和規范建設危險化學品儲存庫區,增強庫區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國內一流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庫區;推動相關企業進駐危險化學品儲存庫區。
危險物品卸載基地建設工程。合理選址,建設兩個危險物品卸載基地,配備相關管理人員、裝備,為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違法運輸車輛、事故車輛、倒罐車和應急處置車輛提供臨時性的卸載、儲存場所。
(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建立2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增加應急物資儲備;其他重點行業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基地;推進市化學中毒救援中心建設。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隊伍建設。完善全市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加強專職人員配備;扶持、推動大型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為有毒物質、承壓容器、城鎮燃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事故吊運搶險等應急救援隊配備應急搶險裝備、個人防護裝備;加強應急救援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強化邊遠區(縣級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力爭到2015年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達到15支。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建立連通省、市、區(縣級市)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和應急救援移動指揮系統;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指揮軟件平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應急值守、應急救援決策、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資源調度、應急地理信息、應急救援總結分析、應急知識庫及知識管理、應急救援培訓及模擬演練等子系統;實現安全生產救援與全市各級應急指揮平臺以及110、119、120等信息平臺對接。
(六)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行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建立安全生產行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實現市安委會成員單位之間安全生產數據信息共享;實現企業信息查詢、從業人員信息查詢、特種設備信息查詢、危險化學品信息查詢、工傷認定信息查詢、安全生產事故查詢等功能,完善聯合監管、專項整治等功能。
安全生產企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依托企業自主申報系統,建立安全生產企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實現安全生產誠信分級、安全生產風險分類分級、職業危害分級分類、事故災難分析評估、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監管網上巡查等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落實各單位“一把手”抓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理念。全市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重大工程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政府投資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要按要求每年安排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確保本規劃提出的目標和重點工程落實。
(二)實施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貫徹落實粵發〔2011〕13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各區(縣級市)及以下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對本地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并對本地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建立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考核獎懲機制。
(三)規范安全生產秩序。
加快制定、修訂、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高危行業從業資格標準。新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安全、職業健康條件論證、評價,確保生產安全、職業健康等符合相關規定,從源頭上加強事故控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服務機構的作用,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在事故隱患排查中的作用,以安全生產協會為主導加強安全生產服務機構的行業自律,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支持、安全評價、技術改造等服務性機構規范發展,完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評價結果負責制度。聯合工商、金融等部門,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根據參保單位工傷事故發生率及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費用的情況確定收支率,以收支率作為參保單位安全生產和工傷預防工作落實情況的考核指標。
(四)加強輿論與民主監督。
完善新聞媒體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的機制,合理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監督,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企業曝光力度,確保安全生產執法公開、透明。完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新聞發布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舉報制度。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設立舉報信箱,公布各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舉報電話,設立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基金。加強工會、共青團、婦聯、社團及社區基層組織等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維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參與權與監督權,將維護職工職業安全健康權益列入集體合同談判的重要條款,列入廠務公開和職代會審議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逐步推廣職業病防治三方協調機制、勞動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等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的工作模式。
(五)強化考核。
依照安全生產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分解、落實實施責任,確保本規劃確定的安全生產各項任務、工程順利完成。各相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把本規劃的內容納入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明確負責人和實施進度要求,定期公布進展情況。建立評估考核機制,由市安委辦牽頭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的規劃實施和任務完成等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市政府考核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
主題詞:經濟管理 生產安全 規劃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1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