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2〕5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
《印發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穗府辦〔2012〕30號,以下簡稱《規劃》)是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17號)、市政府《印發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穗府〔2011〕4號)的重要文件。落實好這一文件,對于我市新型城市化發展,提升科學預防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為保證《規劃》各項任務、目標和重點項目建設按時完成,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認真落實《規劃》主要任務
(一)強化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州市突發事件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管理規定》宣傳。啟動廣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制訂自然災害救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善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加強應急管理的執法監督。建立健全重要時期、大型活動應急服務保障長效機制。(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經貿委、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安全監管局、法制辦、應急辦、公安消防局等市應急委成員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建立專家評審論證和應急預案實踐評估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估與更新制度。依托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開發智能化應急預案管理系統。加強應急預案宣傳與培訓,推動公眾參與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提高全社會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和規范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突出跨區域、跨行業綜合性演練,推動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應急委成員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圍繞城市運行和民生相關領域,重點推進城市生命線工程、關鍵基礎設施、重要防護目標、社會安全等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重大活動(重要時期)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機制,建立風險管理信息數據庫。完善風險隱患評價指標體系,開展風險隱患評估方法研究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試點工作。(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建委、交委、水務局、安全監管局、應急辦,市地鐵總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氣象、水旱、地震、地質和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系統。推動信息安全監控、預警和應急響應體系建設。建立較大以上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件信息評估、預測和綜合預警系統。加快城市火災遠程探測報警系統建設。加強部門、地區、醫療衛生機構之間衛生監測預警體系的信息溝通和協作聯動。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建立社會安全事件情報信息匯總研判機制。建立健全糧食、飲用水、民用電氣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預警系統。建立有關災害區域、流域預測預警協調機制。(由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國土房管局、環保局、水務局、衛生局、城管委、林業和園林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安辦、安全監管局、公安消防局、氣象局、地震局,廣州供電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完善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系統。鐵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石化儲備庫(站)、自來水廠、重點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樞紐、通信樞紐、油氣輸送管線、大型橋梁及過江通道、電網電廠、銀行清算和金融交易系統、城市生命線工程等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單位,建立起完善的實時監測監控系統,加強安全管理、運行維護和信息報告,提高設施抗風險能力。(由市建委、交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安全監管局、金融辦,廣州供電局、市地鐵總公司、廣州鐵路集團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體系建設,拓寬預警發布渠道,著力解決預警發布受眾范圍盲區問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防空警報器、現代通訊設備等加強預警信息傳輸通道建設。完善應急信息專用發布系統,在城市大型公共場所、繁華街道、交通要道口、公交地鐵站等場所設立電子屏幕,在偏僻農村、高風險地區、危化企業等區域加強安全站(點)、宣傳欄、宣傳車、警報器等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由市氣象局會同市應急辦,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建委、交委、城管委、安全監管局,市地鐵總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
以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為核心、以部門和區(縣級市)應急平臺為樞紐、以鎮(街)應急平臺為節點,構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安全暢通的全市應急平臺體系。2013年全面完成市和區(縣級市)兩級綜合應急平臺建設,并適時啟動鎮(街)應急平臺建設工作。(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應急委成員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專業應急指揮系統。整合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及危化品、消防、水上搜救、電力、特種設備等專業信息系統和通信基礎設施等資源,建設市和區(縣級市)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工程搶險救援應急指揮系統。完善各級環境污染事故、輻射事故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健全傳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職業中毒、食品藥品安全和動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衛生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進一步完善公安指揮調度系統,加強反恐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由市公安局、環保局、建委、農業局、衛生局、林業和園林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安辦、安全監管局、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整合現有各相關部門的政府服務熱線和公益性服務電話,建設非緊急救助服務平臺,受理公眾非緊急求助及對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投訴建議等,與公安等應急平臺之間通過技術手段實現互聯互通、互為備份。(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城管委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應急隊伍體系建設。
加大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裝備、資金的投入,強化管理、教育和訓練,滿足跨地區、重特大且搶險救援復雜、難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加強對區(縣級市)、鎮(街)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將預備役部隊、民兵、國防動員專業保障隊伍力量納入應急體系,在管理、保障、演練、使用等方面,與其他骨干應急隊伍統籌謀劃、統一組織,統管落實。建立與市內駐軍、武警部隊的應急聯動機制,發揮駐穗部隊在應急救援中的支援作用。(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財政局、應急辦、公安消防局,廣州警備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強化自然災害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提升災害救助、防汛搶險、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和森林消防等隊伍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建設工程搶險救援應急隊伍建設,配備必需的工程搶險機械或設備。依托市內大型化工企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專業力量,建立相應的危化品事故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基地。加強水上搜救和防污染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市和區(縣級市)環境監測機動隊伍。擴充現有衛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加強市和區(縣級市)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由市民政局、環保局、建委、水務局、農業局、衛生局、林業和園林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安辦、安全監管局,廣州海事局,市地震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建設。重點推進危險化學品、林業、電力、電信、交通、運輸、供水、供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之間建立應急互助機制,應急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按地域共建各類專兼職應急隊伍。抓好大型企業和重要單位消防隊、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鐵路行車事故救援隊、港口碼頭救援隊、城市水電氣搶修隊等隊伍建設。建立相應制度,確保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在當地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由市交委、水務局、城管委、林業和園林局、安全監管局、應急辦、公安消防局,廣州港務局,廣州供電局,廣鐵集團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專家隊伍建設。完善應急管理專家資源信息網絡,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設立專家組,建立相應數據庫。建立專家隊伍管理制度,形成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發揮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將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裝備的社會組織、志愿者組織納入應急體系建設之中,組織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依托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和共青團、紅十字會、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組建形式多樣的應急志愿者隊伍,重點是青年志愿者隊伍,到2015年達到每萬人中有120名應急志愿者。逐步建立應急志愿服務的長效機制。(由市應急辦、團市委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隊伍培訓和演練。加強應急隊伍的機動性和適應性建設,增強應急隊伍快速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復雜環境下的重大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專業培訓和演練基地建設,形成覆蓋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培訓和演練體系。依托相關機構開展應急管理人員培訓,全市應急管理人員每兩年輪訓一遍。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專兼職人員培訓演練工作。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志愿者隊伍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志愿者應急能力。(由市應急辦、安全監管局、公安消防局,團市委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提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借助物聯網等高新技術和管理模式,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經濟動員、應急管理、發展改革、經貿、衛生、農業、藥監等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標準,確定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目錄,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實現應急物資儲備與生產的數字化管理。利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企業儲備、商業儲備和人民防空現有基礎設施,完善軍民兼用、平戰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實現實物儲備、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有機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市場調控與調用機制。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建立區域間應急物資余缺調劑和聯運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輪換及損耗的補償政策和救災物資社會捐贈機制。利用現有物資儲備設施和資源,優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搶險救災、公共衛生防護等專業物資儲備。建立市救災物資儲備庫。健全醫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建設,分級儲備應急物資。強化公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反恐處突、搶險救援物資儲備。加強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電力和成品油等物資的應急組織協調機制。加強應急裝備建設,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技術先進、性能優良的應急處置專業器械和安全防護裝備。優先加強風險隱患集中區域、災害易發地區以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設備裝備建設,重點加強航空、水上、地鐵特種消防設備和應急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配備。做好相關應急處置職能部門應急裝備的配備工作。企業根據自身實際和應急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處置多發、易發突發事件所需器材的裝備。建立科學合理裝備管理機制。建立全市大型專用應急救援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由市發展改革委、國民經濟動員辦、經貿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急辦、公安消防局,廣州海事局,交通運輸部南海救助局,市地鐵總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緊急運輸保障能力。依托現有公路、鐵路、民航等運輸能力,建立暢通高效的緊急運輸綜合協調機制,增強緊急快速運輸保障能力和快速恢復能力。建立緊急運輸管理信息系統,掌握資源分布情況,統一調度運輸力量,優化運輸路徑。加強重要交通干線及樞紐的日常監控、維護,補充完善工程搶修裝備,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清障及修復能力。完善山區、農村、重點設施的道路網絡,提高通達能力。建立應急隊伍、物資運輸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完善緊急情況下社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機制,規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行為,與骨干運輸企業簽訂緊急運輸保障協議,建立長效應急工作機制。(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交委、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通信保障能力。加強公用通信網絡和公眾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立技術先進、較為完整的公眾與專用、保密與非保密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應急通信暢通。擴大公用通信網絡覆蓋面,實現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門、關鍵交通設施公眾通信信號的全覆蓋。增強公用通信網的優先接通處理能力和緊急呼叫功能優先處理權。采取分段投資、分期建設、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設以公安、消防、安全監管、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門和航空、地鐵、港口、客運、物流等行業管理應用為主,功能齊備、性能完善、覆蓋全市的數字化指揮調度系統,完成數字集群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強化應急現場和重點地區應急通信保障,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固定和移動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會同市應急辦,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加強應急技術科研力量,推進相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強化技術儲備。開展安全技術及產品的利用與推廣,廣泛利用國內外科技資源,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與成果。鼓勵相關企業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設研發機構,開發生產用于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處置的新技術、新裝備。加大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力度,組織力量研究制訂各類應急人員資質管理與培訓考核等標準規范,完善應急能力評估、應急救援績效評估體系。(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提升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救災減災協調會商機制和災后救助快速反應程序,保證受災群眾及時得到應急安置和救助。建立現場災情信息通報機制,提供心理干預,穩定受災群眾情緒。完善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機制和重大災害快速撥付機制,推進社會捐助制度建設。強化事發現場恢復能力,重點加強城市生命線工程恢復能力建設,增強交通、通訊、供電、供水、供氣等生命線系統靈活的反應能力和快速的恢復能力,發展應急情況下電力、通訊、供水等生命線系統的替代系統,實現快速恢復和投入應急救援。加強廢棄物、污染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工程裝備與移動式無害化處理設備。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報災核災機制和災情評估機制,建立災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依托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加強災情評估和重建規劃能力建設。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恢復重建,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恢復重建機制,探索建立和完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建立由政府主導和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為恢復重建提供保障。加快推進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受災群眾實際生活需求相適應的救災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完善有關災害救助政策,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生活保障水平。(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環保局、交委、水務局、衛生局、城管委、應急辦,廣州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健全應急管理宣教體系。
積極構建各類宣傳教育平臺,推進安全防護、防災減災教育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人員密集場所,形成上下有機結合的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在城市社區、農村建設集安全教育宣傳、應急知識普及、常用防護體驗、基本物資儲備的公共安全服務站點(室)。把應急知識科普宣教作為公務員培訓重要內容,強化各級政府應急責任意識,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水平。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對職工開展安全教育。把應急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充分利用少年宮、科技館、文化館、各類體驗場所等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教育活動。把應急知識和技能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提高城鎮居民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完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各級各類媒體加強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欄目、節目中刊播公共安全和應急避險常識。普及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依托醫療衛生機構、紅十字會,分行業、分群體、分區域逐次普及,優先在高風險行業、易受損群體以及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易發、頻發地區普及。制定配套政策,增強接受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的培訓的約束力。(由市應急辦會同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安全監管局、民防辦、氣象局、地震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信息管理能力建設。
應用現代通信技術,完善突發事件信息收集、發布機制,構建市、區(縣級市)、鎮(街)、社區四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健全突發事件和風險隱患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和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建立信息發布前評估機制,對信息的發布進行科學、合理的發布前評估分析。完善應急信息發布機制,建立應急信息發布專用系統和網絡發布機制,及時通過專用系統和應急管理網站、政府門戶網、部門網站發布應急信息。建立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政府部門與媒體的聯系機制,及時向公眾發布突發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建立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公眾心理干預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反饋機制。(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應急辦、氣象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快應急基礎設施建設。
將應急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與區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生態環境改善緊密結合起來,推進應急基礎設施和避難場所建設,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部門的指揮、警報、工程、疏散等設施為應急管理、公共安全和群眾緊急避難提供保障。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場所建設,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以近郊疏散為主、遠程疏散為輔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建設、改建、完善一批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地域。強化新建改建城市小區、重點商業場所、人員密集區域的應急避險和避難功能。完善現有城市公園、大面積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應急設施和標識。規劃建設部門按社區人口密度和發展趨勢預留足夠的應急避難空曠地,在城市廣場、市區公園、成塊綠地、學校操場和體育運動場等空間面積較大的處所拓展應急避難功能,增建必要救災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器材和物資。合理布局各個場所的緊急疏散路徑,規范緊急疏散通道標準。(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建委、規劃局、民防辦、應急辦、地震局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繼續深化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工程建設,突出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充實鎮(街)、社區(村)等基層組織應急管理機構,強化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鎮(街)、社區(村) 24小時值守應急機制。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實現應急預案全面覆蓋。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組織市民定期開展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鎮(街)、社區(村)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志愿者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基層應急隊伍。繼續深入開展“平安社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全面提高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民政局、農業局、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
完善應急管理社會動員機制,制定鼓勵企業、非政府組織、志愿者等參與應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應急救援救助征用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社會捐贈管理機制,加強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建立健全突發事故災難保險制度,拓寬事故災難風險轉移渠道,完善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和具體配套措施。加強社會參與防災減災的管理,推動建立政府和社會協同的風險分擔機制。(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民政局、財政局、法制辦、金融辦、應急辦,團市委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區域應急管理合作。
深化區域應急管理合作,進一步夯實區域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合作基礎,強化共同應對、共同處置。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網絡,實現預警網絡互聯互通,共享專家隊伍、救援隊伍、物資儲備應急資源和監測預警信息。制定聯合處置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提高跨區域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應急處置合作,根據區域內共性突發事件風險,共同研究對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應急委成員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健全應急管理責任追究機制。
強化責任,各級政府、部門一把手是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級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責任領導及其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措施。凡是對突發事件反應不及時、處置不得力或者有重大過失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建立績效評估制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完善應急管理工作考核機制,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由各區〔縣級市〕政府,市監察局、應急辦等單位對照《規劃》要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重點建設項目
(一)建設廣州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和規范,依托政府現有政務網絡資源,整合全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信息資源,高水平建設廣州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形成供市委、市政府應急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實施決策與指揮的綜合應急指揮平臺。2012年底與各區(縣級市)和市各專項應急平臺互聯互通。(由市應急辦會同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負責落實)
(二)建設廣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信息系統。依托廣州市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整合全市醫療救治、120指揮調度、疾病監測預警和衛生監督等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按照衛生部《地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項目建設技術指南》要求,加快建設覆蓋全市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監控和應急指揮平臺,實現與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使之成為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指揮技術支持中心。(由市衛生局負責落實)
(三)建設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系統。建立連通省、市、區(縣級市)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和應急救援移動指揮系統,完善應急救援決策、應急預案管理、資源調度、應急救援培訓及模擬演練等子系統,實現安全生產救援與全市各級各類應急指揮平臺以及110、119、120等信息平臺互聯互通。(由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落實)
(四)建設廣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庫。按照《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標準(建標121-2009)》四類儲備庫標準建設,儲備一定量重要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尤其是社會儲量較少而又為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所常用的物資和特種設備,采用專物專用、專人保管的形式,為突發事件救援提供專業物資保障。每個區(縣級市)建設至少一個應急物資儲備庫,除儲備主要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外,根據地域特點,代儲其他應急物資,并加強應急運輸能力建設,確保各類應急物資及時調運。(由市民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落實)
(五)建設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依托民防部門防空防災人口疏散基地、市國防教育中心、市人防教育基地,以及教育部門中小學生避險技能訓練基地等平臺,完善指揮、通訊、防護和生活基礎設施,建設以文字、圖片、資料展示和實物操作,以虛擬和現實環境相結合,集聲、光、電表現手段于一體,以常識教育、趣味體驗、學習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多功能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由市應急辦會同市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防辦,廣州警備區等單位負責落實)
(六)建設廣州市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依托公安消防培訓基地,建設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加快基地改擴建,補充和完善訓演練系統裝備設施,建成一個覆蓋地下、空中、水域的綜合性大型救援培訓基地,強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實戰化、基地化、模擬化專業訓練。(由市公安消防局會同市財政局、應急辦等單位負責落實)
(七)建設廣州市糧食儲備加工中心。建設集儲備、加工、銷售、應急供應一體化糧食物流中心,進一步完善動態儲備機制,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配置糧食資源,保障糧食供給、穩定糧食市場。(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落實)
(八)建設廣州市水上應急搜救中心。建立水上應急搜救指揮決策系統,完善應急指揮網絡和水上險情報警通訊系統;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快速反應基地和船舶污染應急專用設施、設備和器材儲備庫,配置全天候、多功能、快速化應急搜救船舶,提高水上搜救應急處置能力。(由廣州海事局會同市應急辦等單位負責落實)
(九)建設廣州市危化品應急救援基地。依托重點企業建設市級危化品應急救援基地,為危化品卸載、儲存提供場所,建立應急物資、搶險設備和防護器材、工程器械等危化品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建立危化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演練基地。(由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落實)
三、有關要求
(一)資金籌措與管理。
1.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的劃分原則,負擔《規劃》實施所需的經費;要將應急體系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創新建設項目資金籌措方式,在財政資金支持的基礎上,積極引導企業等社會資金投入,爭取信貸資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資機制。
2.實施《規劃》主要任務的資金渠道。各區(縣級市)政府應急體系建設資金由各地政府統籌安排。各有關單位建設任務資金,在各單位現有資金中統籌解決;不足部分,按現有渠道申請,按規定程序報批。法律、法規要求建立應急體系的企業,建設和運行資金由企業承擔。
3.建設《規劃》重點項目的資金渠道。《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按建設程序報批,按照事權劃分原則由有關單位承擔。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應急體系建設資金向規劃重點建設項目、重要行業領域傾斜,確保及時撥付。安排的建設項目,屬于市級事權的,由項目承擔單位按建設程序逐項論證,明確具體任務、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后報批。
4.應急體系建設資金要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及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按照有關審計規定進行專項審計。
(二)組織領導與進度要求。
1.市應急辦、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協調各區(縣級市)、各有關單位應急體系建設工作和有關規劃銜接,審議確定實施《規劃》的重要事項;總結項目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部署當年工作任務;監督檢查《規劃》落實情況等工作;2013年上半年組織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各區(縣級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應急體系建設協調機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推進應急體系建設。
2.各區(縣級市)、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規劃》及實施意見的要求與分工,逐條細化、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建設任務,力爭早完成、早見效,2015年年底前,全面實現和完成《規劃》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各區(縣級市)要指導基層做好應急體系建設工作,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單位要依據《規劃》,做好與有關規劃和部門規劃銜接工作,盡快編制或組織實施好各自相關規劃。
3.重點建設項目牽頭單位要按照總體要求和任務分工,結合實際,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進行整合,做好項目實施推進計劃;要會同有關單位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及運行管理等工作,加強與有關方面銜接,避免重復投資、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要按程序加快項目審批進度,市財政局要研究建成項目運行經費的保障問題,切實保障好各重點項目的建設。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16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11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