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2〕4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食得放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建設“食得放心”城市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食安辦(掛靠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9月24日
廣州市建設“食得放心”城市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黨和政府為民謀福利、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大民心工程。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戰略部署,結合我市“三打兩建”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科學構建覆蓋全市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全力推進“和諧廣州、幸福廣州、平安廣州”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和監管體系為主線,以檢驗監測技術平臺為支撐,實施從源頭到餐桌的全流程監管,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實現政府主導監管、社會協同監督、企業誠信自律經營的工作局面,把我市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的美食之都,進一步擦亮“食在廣州”的金字招牌。
二、工作目標
圍繞“食在廣州、食得放心、食出特色”、建設世界一流美食之都的總目標,從2012年9月開始,用3年時間建成食品檢驗監測、食品安全信用監管、主要食用農產品全流程信息化溯源監管等3個平臺,完善食品供應保障和食品安全的監管、風險監測、責任、標準、制度、行政執法、社會監督等8大體系,按照世界先進城市、國家中心城市的標準要求,謀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發展戰略,實現食品安全全流程監管,確保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保障滿意度不斷提升。
為實現以上工作目標,今后3年將切實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和硬件建設,健全監管機構設置,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完善監管網絡,做好監管制度設計,確保我市食品安全的高水平。具體監管目標如下:
(一)每年制(修)訂或推薦5個農業地方技術規范,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力爭每年3個至5個我市農產品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到2015年,建立以市內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在市內、市外投資的自建基地為主,逐步實現生豬自主供應率(市內、市外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年供穗生豬數量占我市生豬年消費量,下同)達到70%,逐步建立大型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主導我市生豬市場供應的格局,家禽自主供應率達80%。
(二)創建市級餐飲服務安全示范點(家)600個以上、示范街區(美食廣場)15個以上。
(三)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的強制計量器具強檢率100%,食品生產企業抽檢覆蓋率100%,生產加工環節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后處理執行率100%,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批次占總抽檢批次的50%以上,本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100%。
(四)超市、食品批發市場等重點經營主體抽檢覆蓋率100%,批發經營單位、專營店、大中型商場的保健食品監督檢查覆蓋率90%以上,流通市場不合格保健食品處理到位率100%,碘鹽覆蓋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95%以上,酒類批發企業持證率100%,誠信經營檔案建檔率100%。
三、夯實基礎,構建食品安全監管平臺
通過3年努力,進一步夯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礎,把檢測監管和溯源監管結合起來,通過嚴格監管,確保食品供應的高質量。截至2015年底前,重點完成以下平臺建設:
(一)建設完善食品檢驗監測平臺。
完善市和各區(縣級市)、鎮(街道)、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四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網絡(市農業局負責);建立工商抽檢、市場(超市)自檢相結合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測網絡(市工商局負責);建設完善市和各區(縣級市)兩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測網絡(市質監局負責)和餐飲服務單位質量安全監測網絡(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托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建市食品質量檢測數據平臺,收集匯總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的食品質量抽檢數據,并對檢測數據進行分析處理,為建立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風險監測體系提供技術支持。各部門建立食品質量檢測數據信息化系統,與市食品質量檢測數據平臺對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間的檢驗檢測信息交換共享,避免檢驗檢測能力資源不足和重復配置、利用效率低的問題(市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食安辦配合)。
(二)建設食品安全信用監管平臺。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市政府《印發廣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2012〕9號)以及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的工作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和一戶一檔原則,依據所屬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食品質量管理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職能部門對監管單位開展食品質量抽檢情況等,全面建立監管單位安全信用檔案,根據信用情況實行分類監管。整合全市各相關監管單位的信息資源,建立交換和共享機制;同時建立監管單位信用信息公眾披露制度,通過社會監督和市場機制促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律經營,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市經貿委、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配合)。
(三)建設主要食用農產品全流程信息化溯源監管平臺。
運用信息化技術,建立牲畜屠宰、肉品流通、肉品銷售的溯源系統,完善跟蹤追溯手段,實現肉品流通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市工商局牽頭,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落實和完善農產品生產檔案記錄制度,加大農產品標識管理及推廣應用力度,推進農產品產地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推廣應用(市農業局牽頭,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一企一檔的要求,應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檔案(市質監局牽頭,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配合)。在此基礎上,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探索構建主要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銷售和餐飲服務全流程監管信息化平臺(市食安辦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配合)。
四、健全機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體系
今后3年,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機制、體制建設,完善制度設計,形成各方共同參與、各環節緊密配合、全方位嚴密監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力爭到2014年底前,完善如下八大工作體系,筑牢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礎。
(一)健全食品生產供應體系。
1.“菜籃子”建設。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培育和壯大農產品品牌,建立本地農產品(畜禽、水產品)無公害、標準種養基地,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鼓勵支持企業積極申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提高主要農副產品的自給能力和產地保障能力,確保本地農產品的質量符合安全標準,不斷提高本地質量安全的農產品供應廣州市場的數量(市農業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實施)。
2.“放心肉”建設。建設一批家禽、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和產業示范區,新建標準化大型養豬場,扶持現有的規模養豬場進行改擴建,推進市外供穗生豬定點養殖基地建設,逐步實現生豬自主供應率達到70%、家禽自主供應率達80%(市農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局、物價局、工商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實施)。根據《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0-2015年)》要求,結合我市各區、縣級市肉品需求量和經營發展水平等實際情況,規劃17家生豬、2家牛、2家羊、2家乳豬屠宰場,在邊緣地區保留適量生豬屠宰點,形成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產業布局(市工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局、國土房管局、環保局、農業局、規劃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推行屠宰企業產銷一體化經營模式,鼓勵企業發展精深加工,實施品牌化經營;引導屠宰場和品牌肉企業建設肉品批發分割車間;鼓勵肉品預包裝冷鏈銷售,推進肉品冷鏈建設(市工商局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加強生豬抽檢,制定和落實生豬屠宰等肉品安全衛生防控措施,加強對病死豬、病害豬的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市農業局牽頭,市工商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在全市屠宰企業安裝使用“生豬及肉品質量監控與追溯管理信息系統”,完善牲畜屠宰信息化監管系統,實現肉品流通全方位、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市工商局牽頭,市農業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3.“米袋子”建設。在穩定和提高本地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基礎上,著力加強糧油流通市場供應水平,進一步擴大產銷合作,鞏固糧油入穗渠道。完善糧油儲備管理體系,落實各級政府糧油儲備規模、品種和質量。推進糧油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抓好在用糧庫的升級改造,建設三個“副中心城市”糧食儲備加工中心。依法加強糧食流通管理,強化糧食質量監管,加快廣州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建設(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農業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實施)。
4.外來食品供應。引導、促進食品單位在引入外市食品時,根據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簽訂質量溯源供應協議。加強對外地供應廣州市場的各種食品的總量監控,分析外地供穗食品的形勢,加強與外地政府部門的協作,應急處置市場短缺某些食品的供應風險,緊急向相關省、市調運短缺食品供穗,確保廣州食品供應體系運作良好(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協作辦、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按職責實施)。
(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1.日常監管。按照國家、省有關食品安全監測的工作部署,逐步完善市和各區(縣級市)以及鎮(街道)三級監測網絡,不斷增加監測點,實現全覆蓋。各部門要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食品質量抽檢任務,根據監管對象的實際情況,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抽檢工作,不斷提高抽檢比例和檢測的覆蓋面,及早發現和及時處理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問題食品(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施)。
2.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害物質、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使用有害飼料、違規冒用亂用品牌標識、違反標準制售使用食品添加劑、違反資質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等行為的專項整治;繼續開展針對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小作坊、小餐館、小商店、小農資店、小食品攤販”的專項整治;繼續開展問題乳粉、地溝油、瘦肉精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食品專業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食品企業外租廠房倉庫、中小學校園、超市等問題多發易發場所的巡查監管,嚴厲打擊各種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市經貿委、公安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執法局實施)。
3.事故應急處置。各職能部門要強化應急管理,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要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責,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程序和應急機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統一研判、處置和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市食安辦牽頭,市經貿委、公安局、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等實施)。做好食源性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市衛生局實施)。
(三)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
1.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要求,結合我市食品風險危害因素,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的監測(市食安辦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根據全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完成相關環節食品的監測工作,并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的實驗室的質量控制,保證監測質量。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平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市衛生局實施)。
2.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通過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食源性疾病的主動監測,掌握我市主要食源性疾病的發病和流行趨勢,加強對食源性疾病的病因分析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監測評估,提高食源性疾病暴發早期識別、預防與防控能力(市衛生局實施)。
3.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制度。及時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及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情況,組織專家從生產到消費等各環節對全市食品有毒有害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進行風險預警,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制度,提高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衛生局牽頭,市食安辦和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配合)。
(四)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1.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指標,市政府與各區、縣級市政府以及各區、縣級市政府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確保食品安全責任明確、層層落實。要加強基層派出所、工商所、農技站等機構的建設和聯動聯防,依托社區、村委會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等群眾性隊伍,發揮其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中的作用,填補基層監管空白,形成市和各區、縣級市職能部門——鎮(街道)所、站——村委(居委)信息員、協管員的監管網絡(各區、縣級市政府牽頭,公安、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配合)。
2.落實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責任,依法監管,協調部門職能交叉產生的問題。
種植養殖環節監管。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污染源的監測,對種植養殖環境污染實施防治;加強生產、經營和使用農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管,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違禁藥物及非法添加物;建立農產品(畜禽、水產品)無公害、標準化種養基地;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鼓勵支持企業積極申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市農業局實施)。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按照“受理、審查、審批”三分離的原則,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技術審查、資料審核、生產條件現場核查,規范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安排專項抽檢經費,加大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抽樣檢驗、風險監測和專項執法抽樣等方面的檢測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使用原料、輔料、食品添加劑以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監管,嚴厲打擊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市質監局實施)。
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嚴格依法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食品行為;加強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及城鄉結合部食品經營戶、小商店的監管,引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視頻監控系統,嚴厲查處經銷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市工商局實施)。
餐飲消費環節監管。嚴格依法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依法查處無證經營的餐飲服務行為;建立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督情況公示制度,進一步完善餐飲服務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機關和企業的集體食堂和旅游點餐飲、小餐館、茶餐廳、酒吧、娛樂休閑中心的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餐飲服務企業采購、使用不合格食品和來源不明食品的違法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
3.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主體責任。引導、促進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主任制度,每個企業要配備食品質量安全員和食品質量安全主任從事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加強對企業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市場、超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檢測室落實自檢,或委托相關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驗,嚴格執行入市必檢、出廠必檢的檢驗制度。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范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管理,完善食品來源可追溯制度。大力扶持行業協會,推進餐飲、食品等行業自律和誠信經營(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施)。
(五)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酒類和食鹽、農產品、加工食品、食品生產原料的質量標準,依法對食品實行市場準入監管。建立廣州市食品安全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食品安全標準信息查詢服務,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查詢提供便利。完善食品生產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進貨時簽訂食品質量溯源準入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等要求,明確供穗食品標準及對不符合標準食品的處理。推動地方食品、傳統食品的地方技術規范制定工作(市經貿委、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體系。
1.落實《廣州市食品安全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等9個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細則;加強宣傳,爭取行政相對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抓緊修訂不符合新政策的有關文件,做好政策法規的配套和銜接(相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實施)。
2.針對利用出租物業、場所無證照經營和制假售假行為、流通環節超過保質期食品監管、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等研究制訂有關管理制度(市食安辦、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具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及我市牲畜屠宰經營體制改革情況,制訂屠宰行業準入和退出制度,進一步明確違禁藥物檢測、質量追蹤溯源、鮮活農產品經營管理等要求,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開展《廣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條例》立法修訂工作(市工商局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法制辦配合)。同時,根據食品安全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市法制辦實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執法體系。
1.完善執法聯動機制。各監管職能部門間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尤其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健全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動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公安機關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聯合執法,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立案偵查。各監管職能部門與屬地政府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在已確定當地政府牽頭的聯合行政執法行動中,轄區內各監管部門服從屬地政府指揮。在行政執法中創新案件查處方式,拓寬社會監督渠道,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建立職責更明確、制度更健全、查處更有力、運轉更高效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市經貿委、公安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等實施)。
2.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聯席會議制度,不定期召開信息通報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線索通報、案件交接、聯合辦案、信息反饋、責任追究等制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主動配合檢察機關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等工作和法院的審理工作(市檢察院、法院、經貿委、公安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實施)。
(八)建設和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
1.加強社會監督。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力量,通過專項工作審議、代表視察、執法檢查、詢問、參政議政等途徑,對食品安全工作實施多層面監督。成立包括社會人士在內的市食品安全咨詢委員會,定期舉行座談會和考察活動,聽取來自不同階層和消費群體的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2.加強媒體監督。及時查核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建立定期交流和應急響應機制,積極引導媒體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我市食品監管工作的權威信息,引導媒體宣傳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決心、部署和成效,努力打造輿論監督體系(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實施)。
3.加強群眾監督。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的意見》,通過實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反映食品安全違法線索,使廣大群眾成為食品安全的信息員、監督員,及時發現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公眾積極了解、參與、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社會氛圍(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施)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本市各級政府一把手對食品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對食品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報告,接受人大、政協和市民監督;將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列入政府常務會議或區、市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及時解決本地區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各區(縣級市)政府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責任落實到鎮(街道)和村委(居委)基層,統籌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二)加大經費投入。
建立與建設“食得放心”城市工作相匹配的財政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市和各區(縣級市)、鎮(街道)三級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經費投入力度,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嚴格監督管理項目建設經費,確保資金高效、合規使用。
(三)加強能力建設。
一是健全監管機構和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各區(縣級市)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編制和人員到位,完善監管網絡,打造高水平的監管隊伍,根據工作實際組建公安食品安全執法隊伍;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通過舉辦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專業知識各類專題培訓,樹立科學監管執法理念,增強監管執法責任意識,著力提高行政執法、事故調查處理、應急處置等能力,全面提高執法素質。二是加強硬件建設,與國際標準接軌。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將食品安全監管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領域,著眼長遠、科學規劃,力爭全市的硬件設施在“十二五”期間達到國內一流、國際先進水平。加強市和各區(縣級市)兩級執法隊伍的標準化配備,按照填平補齊、使用適宜的原則,配備必需的快速檢驗設備、現場調查取證設備和執法業務用車等,增強各環節、各領域的執法監管力量。三是加大對本地區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的統籌和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四是梳理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做好監管制度設計,加強事前監督管理,把檢測監管和溯源管理結合起來,用嚴格的管理來確保優良的質量,堅決杜絕“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
(四)加強宣傳引導。
加強宣傳,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通過與國內外大城市的對比,體現我市在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管理能力和積極作為,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等活動,向市民宣傳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決心、部署和成效,展現政府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決心、措施,宣傳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事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食品安全科普知識,提高市民對各種假冒偽劣食品及其對人體健康危害的辨別力,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提高市民的維權意識,自覺抵制假貨和不合格食品的社會責任意識。
(五)加強督查考核。
市和各區(縣級市)以及鎮(街道)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食安委定期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督查,促進重點任務落實,督促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將相關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實施情況納入對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年度考核的內容。監察機關和糾風辦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等行為。健全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等,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9月至10月)
1、召開全市性動員大會,向媒體發布本方案的主要內容。
2、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制訂具體實施方案。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
1、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全面實施方案,每半年對實施情況進行一次自評檢查,消除薄弱環節,穩步推進方案實施工作。
2、市食安辦每年組織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確定的階段性目標,提出監督檢查的工作意見,督促方案扎實推進實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6年)
1、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基本完成方案的目標和任務,自評檢查實施方案的效果,查漏補缺,進一步鞏固各項工作成果,全面實現工作目標。
2、市食安辦組織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初步考核,督促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全面實施工作目標。
3、市政府組織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召開全市經驗交流大會,總結各項工作,推廣應用行之有效的工作經驗。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9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