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結合廣東省實際,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26號),從2025年1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4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全省將有9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據悉,國家對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有統一規定,各省調整總水平為本省2024年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每個人的調整水平由其本人的繳費年限長短、基本養老金水平高低等因素決定,因此不同的人的調整水平和調整比例都是不一樣的。今年廣東省調整框架保持不變,仍由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分組成。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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