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關國企事業單位要為職校生提供實習崗位
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應征入伍、公務員招錄、職級晉升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的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職業教育專業動態調整,可以聘用技能大師、能工巧匠等任教;國家機關、國企事業單位需安排一定比例實習崗位接納職業學校的學生……
職業教育前途廣闊、大有可為。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聽取民意,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官網7月30日發布《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聘用技能大師、能工巧匠等任教
技能人才是支撐中國制造、中國創造的重要力量。時代發展需要大國工匠。
《征求意見稿》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職業教育與發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統籌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研究解決職業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產業結構動態調整和行業人才需求預測情況,每三年制定公布本市職業教育重點發展專業目錄,引導職業學校科學設置并動態調整專業。
職業學校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配備教師。職業學校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技能大師、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高技能人才擔任教師,并實施職業學校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
獎勵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
《征求意見稿》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推動政府、職業學校、行業、企業建立產教融合機制,定期開展產教對接活動,組織職業學校與產業園區、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組織,聯合共建多種形式的產教融合平臺。
市發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具體辦法,對本市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進行認定并給予獎勵。
經國家、省有關部門認定的產教融合型企業,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金融、財政、土地等支持,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及其他稅費優惠。
公務員招錄對標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
《征求意見稿》提出貫通培養,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推動職業學校與普通高等學校之間、不同層級職業學校之間貫通培養學生,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和專科、本科、研究生層次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一體化培養機制。
在職普融通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機制,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之間實行學籍互轉、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征求意見稿》要求,本市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安排一定比例的實習崗位,接納職業學校的學生實習。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落戶、應征入伍、就業創業扶持、公務員招錄、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的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獲得中級工、高級工以及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者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享受相關待遇。
如何提意見建議?
請于8月29日前掃描二維碼填寫意見,也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信函寄送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96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郵政編碼:510030
傳真:020-83232962
電子郵箱:fgwfg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