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6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印發《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通知。此次印發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主要包括六點修訂內容,其中,結合當前國家已經實施三孩生育政策,解除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兩名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的數量限制,身高1.3米及以下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均可免費乘車。
在攜帶行李方面,修訂后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搭乘城市軌道交通攜帶行李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米放寬到不超過1.8米。總重量超過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的行李,或妨礙車內及站內通行和對運營安全可能造成影響的其他物品,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修訂內容對允許進站乘車的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作出了詳細指引:不允許電瓶車、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但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相關質量安全標準規范、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用于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
修訂內容還增加了乘客安全乘車的要求,新增禁止“猥褻他人、偷窺或者偷拍他人隱私”“未經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擅自拍攝電影、電視劇、廣告等”“不聽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規避安全檢查、不按通道指示進站、向付費區遞送未經安全檢查物品”等危害乘客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同時,強化了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等行為的處理方式。
修訂內容增加相關表述以保障安檢員和工作人員的個人權益。乘客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自覺接受、配合城市軌道交通工作人員的安全檢查,維護安全檢查秩序。對攜帶違禁物品、限帶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不得進站乘車;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并強行進入車站或者辱罵、毆打工作人員及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將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修訂內容對乘客文明乘車要求進行修訂和補充,引導廣大乘客文明、禮讓乘車,弘揚傳統美德。例如明確禁止“擅自派發印刷品”“佩戴面具和帶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適、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等要求。
新修訂內容速覽
身高1.3米及以下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均可免費乘車。
搭乘城市軌道交通攜帶行李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8米。
不允許電瓶車、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但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相關質量安全標準規范、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用于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
禁止猥褻他人、偷窺或者偷拍他人隱私。
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并強行進入車站或者辱罵、毆打工作人員及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將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禁止佩戴面具和帶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適、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