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交警發布了《關于調整廣州市區貨車限行范圍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3〕3號,下稱《調整通告》)稱,9月6日起,廣州將調整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此次調整出于什么考慮?調整前后有什么區別?8月28日,廣州交警對《調整通告》進行了解讀。
今年8月,交警部門發布了《調整通告》,對廣州市區貨車限行措施進行適當放寬,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
《調整通告》針對廣州交警2020年發布的《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0〕6號,下稱《舊通告》),在保持限行區域和路段不變、市中心區早晚高峰限行所有貨車措施不變的基礎上,采用新的限行劃分標準、取消部分限行噸位設定、縮短部分道路限行時間,以及放寬輕型多用途貨車(又稱“皮卡車”)和部分新能源貨車限行。
具體而言,調整前后的區別有以下4處:采用總質量(即車輛類型)設定限行噸位,不再以核定載質量設定限行噸位。將《舊通告》“限行核定載質量1.5噸及以上貨車”調整為“限行中型、重型貨車”,“限行核定載質量5噸及以上貨車”調整為“限行重型貨車”。
取消部分限行噸位設定。即取消《舊通告》中“核定載質量0.6噸以上(含0.6噸)至1.5噸以下(不含1.5噸)”的限行噸位設定。
縮短部分道路限行時間。將中型、重型貨車在黃埔大道限行時間從“每天6-24時”調整為“每天6-23時”。
放寬皮卡車和部分新能源貨車限行。流花地區、中山路、洛溪大橋非高峰時期時段,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不限行。
廣州交警介紹,根據《調整通告》規定,廣州市中心區(限行示意圖上藍色區域)早晚高峰限制所有貨車,白天限制本地重型、外地中型、外地重型貨車通行,市區(限行示意圖上紅色區域)白天限制外地重型貨車通行。在內環路、流花地區、東風路、中山路、黃埔大道、洛溪大橋、大學城及官洲隧道等特定區域、路段,實施貨車限行措施。